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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账户自查报告10篇

2023-01-17 08:05:04

篇一:单位账户自查报告

  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共 10 篇)

  第 1 篇: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账户管理自查报告 市分行:

  根据上级行要求,我行对账户管理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账户管理情况 我行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人民币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办法要求,严把柜面审核关,加大账户管理力 度。一是合理运用人民银行帐户管理系统、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加强开 户资料审查,加大对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的审查力度。二是对结 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重点审查,对客户身份资料的变动及时予以更新,对 客户身份实行联网核查,进行客户身份有效的识别,积极做好反洗钱、客户身份 识别、大额及可疑交易数据报告工作,杜绝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对开户企业订立开户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细化和完善相关职责。四是 严格预留印鉴及资料的管理,并实行建立登记簿专人登记保管制度。五是专人按 月向开户单位签发存贷款账户余额对账单,进行明细账务核对,对业务发生频繁、 业务发生额大的账户,实行面对面逐笔勾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确保资金 安全及内外账务相符。

  二、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岗位职责 按照我行实际,比照上级行文件,完善岗位分工,规范岗位设置。

  做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对结算账户对账工作实行 专人管理,做到权责分明,责任清晰。同时对会计人员岗位定期轮换和强制休假 制度,进一步落实以岗位制约为主要内容的内控机制,防范内控管理隐患。

  三、加强自查力度,防范操作风险 通过本次检查,对开户申请、开户资料实行重点检查,对开户资料的有效、 真实性,实行逐一梳理,不留死角,真正把账户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对 在综合业务系统操作中的每笔大额支付汇划往来业务、同城交换业务等业务进行 核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范业务操作,确保资金安全,防范操作风险。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将以上级行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对账户开立、变更、 撤销严格实行临柜人员、坐班主任审核把关,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加大奖惩力度, 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责任心,真正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

  **县支行 二 0 一 0 年五月十二日

  第 2 篇: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工作,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按照办事处《转 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业务 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发[2021]*号)文件要求,我区联社及时转发 了文件,结合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由各信用社安排专人 对银行结算账户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现检查工作已经结束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信用社 2021 年 4 月共有单位银行结算帐户 1172 个,其中,基本帐户 964 个、一般帐户 60 个、专用帐户 123 个、临时帐户 25 个。现有的银行结算帐户中, 由于各种原因,未办理开户许可证的帐户 404 个,其中基本帐户 353 个,一般帐 户 19 个,专用帐户 21 个,临时帐户 11 个。通过本次自查,撤消不符合规定的 账户 13 个,转入久悬未取户 240 个。

  二、具体情况 〈一〉、银行结算帐户的的管理和开立情况 1、我区信用社银行结算帐户的开立、使用和撤消,都由各社确定一名人员进 行审查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2、新开立的银行结算帐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行专卷专夹保 管。

  3、大部分社的银行结算帐户的都建立了开销户登记簿,实行了开销户登记制 度,开户资料基本完整。

  4、开立的基本存款帐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帐户和临时存款帐户,绝大多数 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登记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情况

   1、专用存款账户的支取现金大多能按照规定执行。

  2、一般存款账户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3、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单笔超过 5 万元的, 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证款项支付合法合规。

  三、存在问题 1、个别社由于人员变动,责任不清,账户资料保管不善等,使银行结算账户 资料留存不完整。

  2、部分社的个别账户,因业务开展等原因,需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未及时报 送人行批准核发开户核准通知书。

  3、个别社的专用账户和临时账户提现未报经人行审批。

  4、因未对账户资料年审,部分存款人账户信息变更后,不及时通知开户银行 变更,致使信用社对存款人变更的信息无法及时处理。

  四、纠改措施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我区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准备从 以下几个 方面进行纠改:

  1、要求各社组织人员再次学习《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按照实施 细则,严格遵守办法规定,确保结算账户管理的合法合规。

  2、对未经人行批准开立的部分银行结算账户,督催各社限期清理或按照办法 要求重新审查后办理开户手续。

  3、对临时账户超过一年期限,又未申请延期的以及一年未发生业务且与信用 社无债务关系的银行结算账户,通知存款人予以销户或转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第 3 篇: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为规范我行人民币支付结算、票据业务、支付系统运行和账户管理工作,根 据《关于开展支付结算管理和支付系统运行情况自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部 组织会出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对我部所有存量账户及支 付结算、票据业务、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部共有开户客户数量 39 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94 个,其中,基本账户 10 个、一般账户 28 个、专用账户 54 个、临时账户 1 个、单位定期存款账户 1 个。

  至 2021 年 4 月 1 日以来,我部共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42 笔,共计 48600 万元,贴 现 14 笔,共计 5924 万元。

  二、具体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的管理和开立情况 1、我部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消,确定一名人员进行审查和管理, 实行专人负责。

  2、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行专卷专夹保 管,开户资料基本完整。

  3、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均经过人 民银行核发的开户登记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银行结算账户资金使用管理符合要求,无收购资金转入个人银行卡、个人 结算账户的现象。

  2、严格审核客户身份资料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单 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的,审查其授权书,与其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核对 一致,并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对其身份进行核查。

  3、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严格执行核 准制度,并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申请核准或报备。专用存款账户的 开立具有合法依据。

  4、严格一般存款户取现管理,一般存款账户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均设臵为不可 取现,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5、及时准确向账户系统报备信息。新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 起 3 日后方可输付款业务。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 项,单笔超过 5 万元的,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证款项支付合 法合规。

  6、按照规定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 性进行审查,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票据业务自查情况 1、严密审核、受理支票业务,同城票据的提出、提入及退票均按照相关规定 办理。

  2、我部结算收费、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均参照总、分行相关收费标准,及时纠 正错误的收费标准。

  3、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时,对资料严格审查,对票据查验执行经办 行初查,市分行复查的双线查验制度,并向省分行进行资料的报备。

  (四)、支付系统自查情况 1、大额往账业务均由主管在行内系统授权后及时在人行前臵机上授权,处理 时间控制在十分钟之内。

  2、及时接收当日他行来账业务及查询业务,查询业务一般当日进行回复。

  3、小额定期借记业务均进行及时回执,无借记业务包处于“已超期”的现象。

  总之,通过这次自查,使我部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提高, 以有效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违规开立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活动, 确保金融业务的稳健运行。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

  第 4 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根据县联社《关于开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活动的通知》(农信联发 〔ⅩⅩ〕75 号)文件精神,我社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我社员工进行学习, 同时开展一次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活动,现在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我社成立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自查小组: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基本情况:

  ㈠、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内控管理:

  1、明确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实行复核制 度,防止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处理“一手清”。

  2、账户管理系统二级操作员与三级操作员分开,各司其职。

  3、执行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银行结算账户档案,并按规定由专人保管。

   4、对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对未通过年检的账户按规定及时处理。

  5、规定与存款人进行对账,执行记账与对账相分离制度。

  6、印鉴卡的保管、使用、更换符合规定。

  ㈡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 撤销业务处理情况:

  1、对存款人提交的申请书填写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 和合规性进行审查。

  2、与存款人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及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不存在未经人行核准,私自为存款人违规开立核准类账户(基本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情况。

  4、不存在为存款人违规开立备案类账户的情况。

  5、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按规定及时书 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6、销户时有按规定收回未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及印鉴卡等资料。

  ㈢银行结算 账户的使用情况: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不允许自开立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业务。

  2、一般存款账户没有办理现金支取。

  3、专用存款账户按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和账户使用规定支取现金。

  ㈣账户实 名制落实和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工作情况按规定对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涉及的 相关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二、存在问题 1、对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但对未通过年检的账户按规定及时处理。

  2、账户实名制落实和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工作情况按规定对银行结算账户 业务涉及的相关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但未对所有相关的业务相关个人身 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三、整改措施 1、尽快对未通过年检的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不能通过年检的账户按规定 及时处理。

  2、按规定对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涉及的相关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对相 关的业务相关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四、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建议 经自查,我社基本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 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但自查开展的自查过程中,距《人民币银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我社人员对此项工 作认识不够、使命感不强、责任心不强等。今后,我社将继续围绕《人民币银行 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作部署,积极 开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各项工作。

  Ⅹ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ⅩⅩ信用社 年4月7日

  第 5 篇:人民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人民银行大连金州新区中心支行:

  为规范我行人民币支付结算、票据业务、支付系统运行和账户管理工作,根 据《中国人民银行 XX 中心支行关于开展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 行立刻召开相关会议组织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对我支行 所有存量账户及支付结算、票据业务、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一 次全面详细的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自查时间范围内我支行共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63 户,其中, 基本账户 20 个、一般账户 35 个、专用账户 5 个、临时账户 3 个,共计销户 34 户。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我行共受理银行承兑汇票 217 笔,共计 2145 万元。

  转账支票售出 22000 张,现金支票 5500 张。

  对私方面,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共计开立个人存款账户合计 2033 户。

  二、具体情况 (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的管理和开立情况 1、我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消,确定一名人员进行审查和管理, 实行专人负责。

  2、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行专卷专夹保

   管,开户资料完整。

  3、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均经过人

  民银行核发的开户登记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以及机构信用代码正。

  (二)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银行结算账户资金使用管理符合要求,无收购资金转入个人银行卡、个人

  结算账户的现象。

  2、严格审核客户身份资料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单

  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的,审查其授权书,与其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核对 一致,并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对其身份进行核查。

  3、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严格执行核 准制度,并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申请核准或报备。专用存款账户的 开立具有合法依据。

  4、严格一般存款户取现管理,一般存款账户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均设置为不可 取现,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5、及时准确向账户系统报备信息。新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 起 3 日后方可输付款业务。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 项,单笔超过 5 万元的,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证款项支付合 法合规。

  6、按照规定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 性进行审查,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票据业务自查情况 1、严密审核、受理支票业务,同城票据的提出、提入及退票均按照相关规定 办理。

  2、我行结算收费、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均参照总、分行相关收费标准。

  3、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时,对资料严格审查,对票据查验执行经办行初查, 市分行复查的双线查验制度。

  (四)支付系统自查情况 1、大额往账业务均由主管在行内系统授权后及时在人行前置机上授权,处理 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之内。

   2、及时接收当日他行来账业务及查询业务,查询业务当日进行回复。

  3、小额定期借记业务均进行及时回执,无借记业务包处于“已超期”的现象。

  (五)银行卡业务 1、发卡业务。发卡业务按照《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严格审 核开户资料。

  2、交易监测与使用管理情况。定时查看报表管理平台上的发卡数、已发卡账 户总存款金额和平均余额。

  3、受理市场特约商户没有办理,正在积极推广。

  4、终端机具管理严格,未出现不良情况。

  5、收单服务外包机构管理发面,每天在报表中查询和打印前一个工作日的收 单业务,及时整理入账。

  6、受理市场秩序维护情况良好。

  (六)支付信息报送情况 支行在支付业务业务报表方面能够做到及时准确,信息分析报告能够按照相 关要求及时准确的报送。

  三、今后工作方向 通过本次自查,使我行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提高,以有 效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违规开立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活动,确保 金融业务的稳健运行。今后支行将继续努力,持续贯彻落实人行文件要求,将支 付结算类管理工作做好。

  XXXXXXX 支行 2021 年 3 月 14 日

  第 6 篇: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近日,人民银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 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银行全面开 展人民币支付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自查,人民银行届时将进行重 点检查。

   《通知》要求银行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履行客户身份 识别义务,严格按照法规制度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加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 管理。

  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应严格核对存款人身份证明文件 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及照片,防止存款人以虚假身份证件或借用、冒用他人身 份证件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对于存款人出示居民身份证的,应按照规定通过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查。对于代理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 应严格审核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联系被代理人进行核实,并留存电话记录等联系 资料。如被代理人先前在本行办理过业务的,银行可以使用已留存的被代理人的 联系方式。对于同一自然人在一家银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累计 10 户以上的, 银行应将相关账户作为重点监测对象。

  对于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 的,被授权人应是授权单位工作人员,银行应采取审核被授权人工作证件等措施 予以核实。

  对于新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应严格执行 3 个工作日生效制度。对 于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与出 资人名称应一致。银行得知存款人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如存款人超过规定 期限未主动办理撤销手续的,银行有权停止其银行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并要求 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对于存款人未参加年检,存在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 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等重要开立证明文件超过有效期等不符合银行结 算账户开立规定情形的,银行应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如该账户为基本存款账户, 银行应停止账户的对外支付、待其他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再撤销基本存款账户。

  对于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开户证明文件骗取 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1〕71 号)的规定,采取相关措施配合中国人 民银行对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同时,银行应采取加强业务培训、利用技术 手段、建立与公安、工商部门协作机制等措施,切实提高识别证明文件真伪及了 解客户的能力。

  对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单笔超过 5 万元的,存款人

   若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据。但是,具有下列 一种或多种特征的可疑交易,银行应关闭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网上银行转账功 能,要求存款人到银行网点柜台办理转账业务,并出具书面付款依据或相关证明 文件;如存款人未提供相关依据或相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拒绝办理转账 业务:1.账户资金集中转入,分散转出,跨区域交易;2.账户资金快进快出,不 留余额或者留下一定比例余额后转出,过渡性质明显;3.拆分交易,故意规避交 易限额;4.账户资金金额较大,对外收付金额与单位经营规模、经营活动明显不 符;5.其他可疑情形。银行应根据存款人注册资金大小,结合企业正常经营需求, 分别核定存款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网上银行转账限额。

  《通知》同时强调银行应加强现金支取管理。为个人存款人办理人民币单笔 5 万元以上现金支取业务的,银行应核对存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对于他人代理 办理的,银行应严格审核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并留存存款人及代理人的 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对于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 20 万元以上的 现金支取、现金票据解付及其它形式的现金支取,银行应按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 测分析中心报告。有合理理由认为现金支取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它违法犯 罪活动有关的,银行应按规定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同时向中国人民银 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存款人通过自动柜员机(ATM)支取现金,每卡每日累计 不得超过人民币 2 万元。

  第 7 篇: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支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按照人民币银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结合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提出了具体的检查 要求,由账户管理专人对银行结算账户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现检查工作 已经结束,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行截止月共有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其中,基本账户个、一般账户个、专 用账户 123 个、临时账户 1 个。现有的银行结算账户中,全部已按办理开户许可 证,开立符合人民银行对于账户管理的要求。

   二、具体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开立情况 1、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行专夹保管。

  2、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有人民银行核 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专用存款账户的支取现金能按照规定执行。

  2、一般存款账户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3、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单笔超过 5 万元的, 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证款项支付合法合规。

  三、存在问题 1、由于人员变动,责任不清,账户资料保管不善等原因,有个别结算账户资 料留存不完整,变更资料不齐全,变更申请表填写不规范。

  2、个别账户,因业务开展等原因,专户取现标志与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中不符;

  部分账户开立时间较早,在业务系统中资料录入不规范。

  3、部分开户企业营业执照中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未向我行提出变 更申请,致使我行账户资料未做及时变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屯兵团支行结算账户整改报告 为完善我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针对前期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实际 情况,我行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1、对于资料保存不完整的问题,我行积极联系企业,努力补齐资料;在以后 的工作明确责任,建立合适的奖惩机制,确保账户资料妥善保存。对于变更申请 填写不规范的情况,耐心向企业人员说明,要求企业人员按照要求填写。

  2、对于业务系统中账户信息录入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况,我行安排人员进行比 对、核实,确保系统内信息与账户资料一致并符合要求。

  3、对于账户信息变更不及时的情况,我行加强对企业人员进行账户管理方面 的宣传,讲解账户管理对日常业务的影响,促使企业人员及时向我行提供账户信 息变更资料。

  4、再次学习《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按照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办

   法规定,确保结算账户管理的合法合规。

  5、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检查工作。今后,我行将定期对结算账户资

  料的管理,进行专项检查,以督促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工作,纠正违规行 为,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

  通过这次自查,使我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提高,以有效 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违规开立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活动,确保金 融业务的稳健运行。

  第 8 篇: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近日,人民银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 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银行全面开 展人民币支付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自查,人民银行届时将进行重 点检查。

  《通知》要求银行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履行客户身份 识别义务,严格按照法规制度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加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 管理。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应严格核对存款人身份证明文 件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及照片,防止存款人以虚假身份证件或借用、冒用他人 身份证件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对于存款人出示居民身份证的,应按照规定通 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查。对于代理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银 行应严格审核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联系被代理人进行核实,并留存电话记录等联 系资料。如被代理人先前在本行办理过业务的,银行可以使用已留存的被代理人 的联系方式。对于同一自然人在一家银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累计 10 户以上 的,银行应将相关账户作为重点监测对象。

  对于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 的,被授权人应是授权单位工作人员,银行应采取审核被授权人工作证件等措施 予以核实。对于新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应严格执行 3 个工作日生效制 度。对于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 人与出资人名称应一致。银行得知存款人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如存款人超

   过规定期限未主动办理撤销手续的,银行有权停止其银行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 并要求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对于存款人未参加年检,存在工商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等重要开立证明文件超过有效期等不符合 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规定情形的,银行应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如该账户为基本存款 账户,银行应停止账户的对外支付、待其他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再撤销基本存 款账户。

  对于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开户证明文件骗取 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1〕71 号)的规定,采取相关措施配合中国人 民银行对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同时,银行应采取加强业务培训、利用技术 手段、建立与公安、工商部门协作机制等措施,切实提高识别证明文件真伪及了 解客户的能力。

  对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单笔超过 5 万元的,存款人 若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据。但是,具有下列 一种或多种特征的可疑交易,银行应关闭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网上银行转账功 能,要求存款人到银行网点柜台办理转账业务,并出具书面付款依据或相关证明 文件;如存款人未提供相关依据或相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拒绝办理转账 业务:1.账户资金集中转入,分散转出,跨区域交易;2.账户资金快进快出,不 留余额或者留下一定比例余额后转出,过渡性质明显;3.拆分交易,故意规避交 易限额;4.账户资金金额较大,对外收付金额与单位经营规模、经营活动明显不 符;5.其他可疑情形。银行应根据存款人注册资金大小,结合企业正常经营需求, 分别核定存款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网上银行转账限额。

  《通知》同时强调银行应加强现金支取管理。为个人存款人办理人民币单笔 5 万元以上现金支取业务的,银行应核对存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对于他人代理 办理的,银行应严格审核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并留存存款人及代理人的 身份证

  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对于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 20 万元以上的现金 支取、现金票据解付及其它形式的现金支取,银行应按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 析中心报告。有合理理由认为现金支取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它违法犯罪活

   动有关的,银行应按规定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 地分支机构报告。存款人通过自动柜员机(ATM)支取现金,每卡每日累计不得 超过人民币 2 万元。

  第 9 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自查报告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自查报告 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时间:2021-12-14 21:06: 42 根据银办通[2021]***号《关于开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 的有关精神,我社及时认真地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现将我社对人民币银 行结算账户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能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个人存款账 户实名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业 务。

  二、对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能按照规定及时报人民银行审批;对备案类银行 结算账户能按照规定时间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人民银行备案,没有违规开立银行 结算账户情况。

  三、直至现在我社没有未清理核定的银行结算账户。

  四、我社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主要由会计主管, 并设有专人复核,有分健全的开销户登记。

  五、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现金提取及可疑支付交易,我社严格按相关的 登记和审批制度执行,并按月上报县联社,未发现违规现象。

  通过这次自查,进一步加强了我社的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也从中总结出我 们的不足,具体有:一是业务人员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有关知识学习不够,业 务素质不高;二是相关管理监督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鉴此,我社将继续发扬好 的方面,针对不足,努力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第 10 篇:某信用社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信用社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县联社财务电脑部:

  为了不断加强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管理,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建立健 全风险防范机制,打击不法分子利用银行结算账户从事套取现金、逃债、逃税、 洗钱等违法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支付结算业务,我社根据 县联社通知精神,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至 16 日组织人员对全社的银行结算帐户 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社现有单位结算账户 22 户,个人结算账户(含银行卡) 本部 10493 户,分社 2550 户,我社组织人员对今年以来所经办的结算账户 业务进行了抽查,经过抽查,我社能够做到以下几点:

  1、我社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建立了 客户身份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开户程序,审查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 性,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确认开户单位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 的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 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建立了客户身份资 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及保密制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客户账户资料及预留印鉴卡;

  按照“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根据客户要求办 1 理资金收付业务,进一步加强与客户预留印鉴的核对,防范诈骗风险。无变 造居民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开户证明文件骗取开户的单位 2、对个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现金支取 5 万元以上、转账 10 万元以上大额 交易我社建立了大额交易登记簿,大额交易严格按照反洗钱的相关规定逐笔进行 了审批,并详细记录其交易对手、资金用途、资金流向等重要情况,经过抽查大 额交易 50 笔,发现账务处理合规,用途明确,均符合相关规定。我社无账户资 金集中转入,分散转入,跨区域交易等情况;无资金快进快出,过渡性质明显情 况;无故意拆分交易,规避交易限额;未发现对外资金收付金额与单位经营规模、 活动不符等情况。对有以上情况发生的,我单位坚决制止,不予办理。

  3、我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

   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 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对今年以来大额现金支取业务进行了详 细的自查。我社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单笔 5 万元以上现金支取业务,设立 大额现金支取审批表,且按要求登记账号、提现人姓名、提现身份证号码等重要 信息,提现用途明确,并留存提现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当日传票附件,并进行公民 身份联网核查;对于由代理人经办的,必须要求代理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被代 理人身份证件,并留存代理人及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传票,还进行公民身 份联网核查;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 5 万至 20 万的由信

  用社主任审批,20 万元(含)以上的现金支取业务,上报县联社主任审批, 客户提供身份证件要求同上,按月向县联社报大额现金支取登记簿。经过自查, 发现有极个别漏登的现象。

  4、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我社从业人员对支付结算业务系统的理论知识学 习还有待加强,要进一步完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工作。对此, 我社将加强培 训,增强员工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支付结算业务水平。

  **信用社 2021 年 4 月 17 日

  

篇二:单位账户自查报告

  篇一:财务整改报告 财务部整改报告 集团公司领导:

  2008 年,aaaa 财务部在工作中发生一些错误,均因工作人员能力有限,导致错误后果, 经过集团公司财务部检查及我公司财务部人员自查,有许多内容不符合规定并有重大纰漏, 需要立即整改,在集团财务中心的指导和督察下,我部门对发生的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 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内容 1、 2、 收购期间票据审核不严,发生收款人在付款书上未签字现象。

  4、 成品库房入库数量不准确,经过实物盘点发现账实不符。

  二、事件发生原因 1、 工作态度不够严谨, 不能严格认真的执行财务制度, 未能仔细谨慎的审核财务票据, 加之劳动强度超过负荷,付款业务过程和手续繁琐,金额小,客户多,而工作人员只有出票 人及付款人,没有专职的开发票人员及审核人员,集团和公司都曾经考虑过聘请银行专业人 员付款或者招聘财务人员一名,本部门考虑费用加大原因,决定自己克服困难努力办理,结 果出票人出具错误结算单,而付款人未能认真审核便直接付款,忙乱中出错误,事后又未能 在开具发票和账务处理中复查原始票据,导致未能及时发现

  三、给公司造成的后果

  3、 库管员所报入库数据和实际实物数据相差较大, 导致公司会计对存货资产无法正确计 量,失去资产管理及控制的实际意义。

  四、整改结果

  3、 多付款部分,分别都找到了收款人。

  4、 库房盘点已经全部结束,针对该问题,公司制定了产成品出库的补充细则,并已经 开始实施新的补充细则,实行双人出库。目前进展顺利。

  6、 7、 对账实不符部分已经做了据实调整。

  五、整改后的反思及建议:

  1、 部门负责人要尽自己所能对下属员工定期检查、培训和考核, 2、 对本部门工作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查,发生失误和错误争 3、 为避免发生失误,减少损失,并利于部门负责人加强对部门工 作的监督、检查和改进,建议在下一个生产收购期考虑以下方案:

  (1)增加稽核会计一人, 也可以考虑长期录用,费用全年应该约 2 万元。

   4、 完善管理流程和作业指导书,明确产品待检、分级、入库计数、

  aaa 公司财务部 篇二:财务检查整改报告 卫生局关于财务检查涉及问题的整改报告 按照区财政局财务工作检查的要求,和提出的整改意见。

  一、 及时补全原始凭证 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原始凭证中票据不完整的现象。我们及时做了清理核对,并补全了 凭证。并对所有的原始凭证进行了检查,做了细致的分析,及时纠正了错误。

  二、 建立了严格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针对检查中出现的财务章、名章的保管问题,我单位已经将两章分开保管,专人负责。

  还建立健全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相关票据、财务章的管理。并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 习《会计法》和财务知识。使记账人员和财务审核审批人员相互制约、权责明确。

  三、 今后财务工作 通过此次财务检查指导,使我单位受益匪浅,及时纠正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今后我们 一定按照《会计法》的要求,不断完善财务工作。做到合理合法、严谨认真、不出差错。并 及时自查,认真审核。

  篇三:关于财务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2011 关于财务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青羊区交通局内审领导小组: 一、往来款长期挂帐,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二、 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核算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交管所 2010 年 7-12 月, 银行存款公积金账户 000001127804 电脑账余额为 540,615.55 元, 而银行存款日 记账余额为 667,804.55 元,两者不一致;经查询,出纳帐中漏计一笔 2010 年参公人员住房 公积金转出帐务,现已登记在帐。同时存在附件入账凭证附件不全,入账金额与原始附件金 额不一致的情况,我所已根据审计老师指导的要求补齐。

  三、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 四、加强财经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整改措施:通过这次审计,我所对财务人员加强了《会 计法》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

  青羊区交通运输管理所 2011 年 11 月 16 日 篇四: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 2003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2006-12-12 ——2005 年 4 月 26 日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尹维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4 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 2003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 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 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 4 月 13 日召开 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 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 进一步加大力度, 建立责任制, 将责任落实到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 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 改情况。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 计, 到目前为止, 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 27598.79 万元, 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 2501.35 万元, 已调账整改资金 3807.66 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 4634.82 万元。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 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工作的通知》 ,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 2004 年 11 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 4300.78 万元,全部上 缴国库。

  另外, 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 “暂存款” 余额 1098.18 万元, 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 调整了有关账目。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 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 3342.9 万元, 已归还 2287.24 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 1055.5 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 产抵还 300 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 931.74 万元。制定了归还 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 455.66 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 200 万元、市城建委党校 100 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 155.66 万元。对 1989 年至 1994 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 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 600 万元, 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 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 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

  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 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

  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 于 1999 年和 2000 年将档案保证金 1329.36 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 因两 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

   (三)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 8141.29 万元的纠正情况

  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 21300.41 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2003 年度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 2658.6 万元;2003 年以前 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 6710 万元,清缴入库率 61.05%。

  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 5153.59 万元企业税款,已于 2004 年初全额入库 (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市科技局通过科技三项费用及其项目的运作, 共筹集资金 2712.8 万元用于科技大 楼建设的纠正情况 市科技局 2004 年 12 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 500 万元提 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 538 万元;对三年来 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 的 1200 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 474.8 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 2005 年 6 月底前全部 归还。

  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 4623.27 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 2005 年 2 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 2063 万元,其中:市科技局 1063 万元, 市财政局 1000 万元。

  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 2003 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 5425.25 万元(未收回的 贷款中 2000 年前的贷款 4690.5 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 86.46%) 。其中市财政局 3520.2 万 元(截至 2003 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 4780.2 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 1260 万元) ,市科 技局 1905.05 万元。整改期间已收回 265.7 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 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 24 户企业的待收资金 1822 万元,要求企 业列出还款计划, 年内收回, 做到应收尽收;

  属于改制、 破产的 52 户企业的待收资金 1960.05 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 39 户企业 的待收资金 1377.5 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纠正情况 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 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

  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 化项目资金 667.1 万元的问题,已于 2004 年底归还了 520.9 万元。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 110.89 万元的问题, 市建委经过清理, 按建设项 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

  4.关于层层滞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的纠正情况 5.关于个别项目建设成本不实,有的甚至超付工程款的纠正情况 长江干堤汉南至白庙加固工程项目长期挂账 348.19 万元问题, 已引起市水务局和项目建 设单位的重视,决定在工程竣工和财务决算时清理、调账。江岸区解放大道下延线工程建设 指挥部多计工程结算款 94.2 万元的问题,已于 2004 年 3 月调减工程决算。

  (六)四个远城区财政运行状况调查方面 1.部分区存在一定的虚增财政收入的纠正情况 对蔡甸区沌口小区管委会、新洲区财政局和阳逻等 4 个财政所,采用列收列支、空转土 地有偿出让收入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分别为 3927.2 万元和 627.6 万元,江夏区郑店、流芳、 纸坊财政所, 新洲区财政局及道观等 4 个财政所分别空列财政性收费收入 1018 万元、 1823.7 万元等问题,已引起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要求各区政府拿出具体措施坚决予 以纠正,切实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

  2.虚列财政支出的纠正情况 黄陂区财政局按预算安排, 在拨付区科技局科技三项费用 400 万元的同时,又从区科技局 收回该项资金 330 万元,年终按 400 万元列报决算,区政府已纠正了不规范的做法。

  3.对 4 个区的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临时性追加较为频繁的纠正情况

  (七)国有企业改制方面 市政府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非常重视,去年安排审计部门对市、区改制企业进行了审计 调查,揭示了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责成市国资管理 部门及有关区政府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控制办法。

  1.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南汽修) 将 4.34 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向市土地交 易中心申请挂牌转让, 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净价 1135 万元摘牌, 但中南汽修实 际只收到土地转让金 400 万元, 低于摘牌价 735 万元的问题, 市审计局已于 2004 年 9 月作为 案件线索向江汉区检察院移交。江汉区检察院经核查后证实:中南汽修所属汽车修配厂为集 体所有制企业,2001 年底因解决改制中的资金缺口,将其青年路 308 号 4.34 亩土地以 400 万元转让给湖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 年 3 月经职代会同意签订了转让协议。2002 年 3 月到 10 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 4 次将 400 万元转让费付清。2003 年 4 月,为办理 土地的过户手续,汽车修配厂按规定将该地块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挂牌价为 1135 万元。汽车修配厂称在土地交易中心高挂土地交易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土地被别人摘牌。

  2.武汉建筑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汉建筑机械厂以 3000 万元的价格出让 69.42 亩土地给某房地产公司, 比土地中心摘牌 价 3200 万元低 200 万元的问题。

  武汉建筑机械厂瞒报资产总计 632 万元的问题。

  其中, 瞒报下属劳动服务公司净资产 447 万元;未将同益大厦 5 间商用房合计价值 185 万元纳入资产评估范围。

  3.东西湖棉纺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东西湖区政府非常重视东西湖棉纺厂的改制工作。

  4.武汉自动化仪表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对武汉自动化仪表厂在改制中未将欠银行利息、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负债 1144 万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问题, 硚口区政府已按有关规定将 905 万元的工商银行利息作挂账处理。

  5.洪山商场瞒报欠税 200 万元的纠正情况 6.武汉制药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昌区武汉制药机械厂 188 名职工未领到补偿金的问题已全部解决。

  (八)其他部门财务收支方面 1.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教育局挪用教育费附加 449.19 万元的问题,其中,用于教研中心大楼装修 379 万元、弥补 机关经费 70.19 万元。

  市外经局挪用外贸专项资金 36.16 万元用于局机关经费开支的问题。

  市人防办挤占人防“结建费”70 万元,借给下属武汉人防工程公司,用于承揽三峡工程 项目的问题。

  2.关于市民政局将部分抗洪救灾专项资金未实行专户管理,滞留 12 年未拨,违规存储, 资金难以收回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市政府的督促和协调下,市民政局已收回存入沌阳信托投资公司的救灾捐赠款本金 540 万元。

  3.关于公款私存、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的纠正情况 市教育局内设机构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语言测试中心和建筑设 计室的相关收支未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形成账外资金 179.58 万元的问题。

  市房产信息测绘中心将单位缴纳的购房款 17.71 万元以个人存折方式存放的问题。

  二、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近几年来,市政府非常重视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积极推进部门 预算、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进程,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依 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观念,在建立责任政府和信用政府上狠下功夫,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三、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市政府十分重视审计工作报告中对加强本级预算管理的意见的落实,已责成市财政、审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分配和预算编制管理工作 市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的编制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促进了 全市部门预算的全面推开。为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市财 政局从源头做起,在《关于做好 2006 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第一, 各部门所有的收入要全面、完整地在部门预算中反映。市直各部门的非税收入管理,要严格 执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 (财综〔2004〕53 号) ,做到按政策规定应 收尽收,按管理规定全额缴入金库或财政专户,实事求是地编列非税收入计划。第二,市直 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 门审核汇总。

  (二)关于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 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用好用活财政资金, 促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益, 市财政局已制定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 , 进一步深化财

   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

  (三)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理顺财政管理关系 市政府组织市财政、 审计局和市国资办于 2004 年下半年联合对有关部门房产及国有非经 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情况进行了调查。为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市政府办公厅 在调查的基础上制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占 用费征管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强化了全市“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

  (四)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坚持依法治税 市地税局从加强管理入手, 一是大力清缴欠税,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支付结算工具, 拓宽纳税申报和税款缴库渠道。加强对收入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 增长和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强化组织收入动态管理,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二是强化监督,稳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市地方税务局印发了《2004 年度收入目标及征管 质量考核奖惩办法》 ,改变单一强调税收计划的考核模式,强化对税收征管质量从申报率、入 库率、滞纳金加收率、登记率、 (逾期申报)处罚率和欠税增减率等六项综合考核,以明确过 错责任、追究程序和处理办法。三是切实加强减免缓退税管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管理权 限、范围、程序和时限办理减免缓退税审批,不得违规越权审批。改变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人 为调节税收收入进度的现象。

  (五)四个远城区存在的预算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比较薄弱、部分单位存在虚列财政 收入等问题,已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为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真实准确的反映各区 的财力状况,四个区都制定了相关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

  (六)市人大非常重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工作,已将《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监督条例》列入 2005 年市人大的立法计划。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3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纠正工作, 在市人大的关 心和支持下,取得一定的效果。

  篇五:财务中心检查整改报告 财务中心检查整改报告

  况、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公司对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 地进行,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1、 2011 年 6 月 25 日, 根据 《通知》 要求, 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专项活动小组, 并对此次专项活动的前期工作做了相关部署。

  2、2011 年 6 月 26 日~8 月 15 日,财务中心 和各子公司财务中心展开了全面、深入的自查活动,并对自查活动的开展情况、自查内容及 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出具自查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

  二、自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整改方案,公司对《自查报告》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包括财务人 员和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

  (一)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整改情况:公司已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实行定期轮换,规定 关键岗位会计人员每 2 年轮岗;明确会计人员任用回避制度,如公司领导的亲属不得担任公 司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情况 整改情况:

  加强了会计档案调阅的管理,拟订了《会计档案调阅申请单》 , 会计档案调阅和复印时申请人填制申请单,履行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 (三)资金管理和控制情况 整改情况:加强了对票据的管理,出纳已建立支票登记簿,对支票购买、注 (四)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2、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暂无明文规定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

  三、本次专项自查活动工作总结 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将以本次专项活动工作为起点,继续认 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意识,继 续健全和完善公司各项财务 xxx 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9 月 9 日 篇六:会计基础工作检查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广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广信整字[2012]16 号 关于省联社太阴办事处对我县联社费用管理和网点 会计基础工作检查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 整改情况报告 省联社太阴办事处:

  一、县联社费用管理问题 在“其他费用”中列支自助设备验收费用 3600 元;2011 年 12 月 12 日安装电视监控及摄像 机在“修理费”中列支,金额 72500 元。在“会议费”中列支的烟酒餐费均无会议签到册及 相关会议文件。

  2、根据广北县联社费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严格执行“三签”制度。如发票张数多且 金额小,均只在发票第一张上签字审批。

  整改情况:发票手续不全已经进行补火处理。

   3、凭证要素不全、使用发票不合规。经查,2011 年度凭证未盖附件章现象普遍存在, 凭证装订未按日期顺序分类装订等。2011 年 7 月 29 日成林出差附有差旅费报销单,未附差 旅费发票,金额 1508 元。

  23600 元,收回贷款户本金自用 70000 元,现黄林已死亡;

  (2)2005 年 4 月 26 日武文事故款 65750 元,信用社当事人现已死亡;

  整改情况:我们将本着勤俭节约办社宗旨打紧今年的开支。

  二、联社营业部会计基础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挂失业务方面,漏登的 1 笔口挂已补登好,授权柜员及时签字确认,没签的 已签上。

  整改情况:主办会计、信贷内勤在核心系统都设计为授权主管,去年市办事处稽核交叉 大检查要求我们分管分用,有利于控制案件,这次检查要求由同一人保管,我们照办,实物 与尾箱由同一柜员保管。

  三、太和信用社会计基础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大额支付交易业务我联社从 2012 年元月 1 日起要求授权人员在凭证上签字, 网点 20 万以上由主任签名确认,20 万以下由会计签名确认。

  4、重要空白凭证使用未及时核销。

  整改情况:邮电手续费凭证 2250126 于 2012 年 8 月 3 日已 使用,未及时核销。邮电手续费凭证实际编号为 225126,县联社凭证室下发时输入错误,当 班柜员李阴多次销号均为凭证输入错误,又未及时向会计柜员、县联社汇报。

  整改情况:省联社未强烈要求查库登记薄下面一定要打印柜员及机构轧差单做附件,如 果粘贴查库登记薄下有点累赘,检查组提出的这种做法我们认为是有利于核对,从 2012 年 8 月起主任、会计查库均已添加柜员及机构轧差单等。

  二 0 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篇七:某分行会计检查整改报告

   某分行关于季度 会计检查的整改报告 a 分行:

  根据《xx 分行 2013 年一季度会计检查意见书》要求,我行由财会部部牵头,组织 xx 分 行营业部、b 支行、b 支行对意见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一整改、落实、现将相关情况 汇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 月中旬财会部总经理组织召开了 2 月份会计主管例会,xx 营业部、a 支行、b 支行会计 主管及财会部检辅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详细布置,要求各机构于 2 月 22 日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完毕,提交整改报告向财会部汇报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二、整改措施及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会计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风险意识 针对“会计人员风险意识淡薄” “ 查询查复不规范。

  ”的情况,我行加强了会计人员风险 意识、合规意识培训,利用晨会、营业结束后组织集中培训。

  财会部总经理牵头组织了《兴业银行商业汇票业务会计操作规程》和《票据业务风险提 示》的学习,参加人员为各级会计管理人员、 xx 行营业部主任和票据岗专管员。

  (二)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做好会计人员的梯队培养 针对“会计人员不足,存在风险隐患”的情况,我行进行了一系列的会计人员调整,充 实一线会计员工队伍,加强后备会计人员储备。具体是,第一步,由 b 行二级主办 c 接替 zx 担任 b 支行会计主管。zx 调回 xx 分行工作,主要负责票据管理等重要职责。e 支行录用的会 计主管在对公柜台担任会计经办工作。第二步,新入行的柜员先到现金柜台临柜学习,将现 金区工作满 3 年的老柜员逐步安排到对公区进行岗位轮换。

  此次人员调整是为了充实 xx 营业 部会计人员队伍,由老员工带好新兵,并加强柜面票据、账户管理。

  (三)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晰会计岗位职责 “会计档案管理混乱” “现金和重要物品管理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我行分析原因是由 于柜员间职责不清,操作不规范导致的。整改措施是,对营业室人员进行明确分工,进一步 健全会计岗位责任制。

  位,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重新拟定岗位职责,加强各岗位的协调性,和操作的连贯性,尤其 将大量的会计后台业务做明细划分,避免一人兼职过多,无法履职的情况。

  (四)优化改革柜面流程,强化各项制度实施细则的建设 目前我行存在柜面流程不尽合理,柜员操作存在逆流程的现象。对此问题我行采取的措 施是,根据《兴业银行会计内控要点》 、 《必知必会》 、 《综合业务核算操作规程》等的要求来 确定。制定会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本着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和执 行的原则。全面规范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工作。

  近期财会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风险监测信息回复要求、会计管 理、业务操作提出了要求。

  (五)提高会计管理人员素质,加强会计业务检查监督 针对 “检查问题整改不到位”“屡查屡犯问题严重” 、 “大额及对账业务不规范” 等问题, 我行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会计管理人员没有严格履行审核和监督的职责,审 查力度不够。

  突出重点,就是要集中力量深入检查,重点突破,避免做表面文章,避免查而不处、不了了 之。违法必究,是检查工作的关键环节。检查工作的落实,关键在于要严格执行:对于问题

   责任人,一是通报。二是罚款。

  各级会计管理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紧跟制度规章更新的步伐,做好规章制度的解读、 传达、再培训。

  (六)整改完成情况 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大多数问题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一户专用账户“xx”由于需要客户 配合重开财政五联单,正在积极整改中。对于“对 2012 年 11 月起开立的结算账户进行机构 信用代码证的核对并留存复印件。

  三、处罚情况 xx 分行给予相关人员处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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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单位账户自查报告

  单位账户清理排查情况自查报告

  【篇一】单位账户清理排查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

  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我社认真 贯彻落实,及时组织对辖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 现金支取业务进行自查和检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 下:

  一、支付结算内控管理情况。

  我社严格执行印、押、证分管分用和交接制度,所有重 要单证、重要物品及预留印鉴卡全部纳入操作员钱箱管理, 按要求建立了《印章使用保管登记簿》、《印鉴卡使用管理登 记簿》;严格履行查库制度,社主任按要求定期、不定期进 行查库,并把查库情况在《查库登记簿》中进行详细记录;

  重要单证、重要物品的领用、使用、保管、交接以及作废严 格按规定程序执行,没有账实不符的情况;按照《现金管理 暂行条例》和上级行社的有关要求办理资金支付,建立了大 额现金登记簿,对现金支付 5 万元(含)以上登记大额现金 登记簿,大额交易严格按照反洗钱的相关规定逐笔进行了审 批,并在大额现金交易登记簿中进行了登记、备案,支取 5 万元以上现金由社主任审批;做到了资金支付层层把关、责 任明确。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自查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我社日常工 作中能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存

   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按照“了解你的客 户”的原则,建立了客户身份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开户程序, 审查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通过联网核查系 统确认开户单位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 的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 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 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建立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 及保密制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客户账户资料及预留印鉴 卡;按照“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根据客户 要求办理资金收付业务,进一步加强与客户预留印鉴的核 对,防范诈骗风险。

  (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情况。我社现共有账户 12 个,其中:基本存款账户 8 个、专用存款账户 4 个。经自 查,开立的基本户和核准类专户都具有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 许可证,开户单位提供的开户资料和证明真实、齐全,符合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全部账户在账户管 理系统中及时进行了登记或向人民银行备案,账户管理系统 操作员设置正确,口令管理严密,无违规开立多头账户问题, 无临时存款账户超期使用现象,无出租、出借、转让账户和 改变账户性质等行为,账户的查询一律按规定办理,无放宽 开户条件等违规办理开户。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严格按人 民银行规定办理。

  三、整改措施及今后打算。

   为进一步推动支付结算业务发展,积极开拓支付结算渠 道,不断提高支付结算水平,我社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支 付结算业务的服务水平。

  (一)加强对支付系统管理办法的学习。认真学习《中 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及《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 处理办法》,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业务,遵守大额约定时 间,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二)加强与单位的沟通联系。努力做好我社的账户年 检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支付结算业务水平。积极开展支 付结算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支付结算制度规定,熟练掌握各 项服务品牌的业务操作流程,切实提高柜台业务办理效率。

  在加强对支付结算工作业务管理的同时,加强对支付结算业 务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反洗钱的有关制度报告大额和可疑 交易;提高结算人员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各项支付结算业 务规定,细化业务处理流程,加强结算内部控制,防范支付 风险;培养全体员工的品行素质和责任感,提高风险防范意 识,防控“道德风险”,确保支付结算业务健康发展。

  (四)强化宣传,提升竞争力。加大对人民银行大、小 额支付系统结算、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支付结算服务品牌的 宣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信社的支付结算环境和提升农信社 的企业形象。【篇二】单位账户清理排查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堵塞资金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推动党风廉政

   建设深入开展,根据中央有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参 照《省财政厅、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检查清理省直预算单 位银行账户通知》(甘财库【20xx】10 号)的做法,市财政 局决定对市直预算部门(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检查清理。现 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清理范围 市直所有预算部门、单位(含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在金 融机构开设的全部账户,包括基本账户、一般存款账户、零 余额账户、各类专用存款账户。

  二、检查清理步骤 银行账户检查清理工作采取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 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根据《甘肃省省直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 行办法》(甘财办【20xx】72 号)规定:市直预算部门(单 位)执行“银行账户设立、变更、撤销由财政审批、备案制 度”。市直预算部门(单位)应据此对本部门及所属基层预 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查。凡未经市财政局审批开设 的账户,一律撤销;对核算资金性质相同,重复多头开设的 账户,进行撤并;对一年以上不发生业务的账户,予以撤销。

  2、检查阶段。市财政局将抽调专人组成账户检查工作 组,结合市直预算部门(单位)自查结果,对照市财政局已 备案的账户信息及人行兰州中心支行支付处协助提供的有 关信息,对市直预算部门(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重 点检查。凡漏报、瞒报的账户将视同“小金库”,依据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为便于银行账户动态监管,市财政

  局将启用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此次检查清理的所有账户信息 均将作为基础资料录入系统,希望各预算部门(单位)要高 度重视此次银行账户检查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所属基 层单位的督导,认真组织做好自查工作。

  2、全面彻底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预算部门 (单位)要全面、及时整改到位,该撤销的一个不留,该合 并的一个不少。

  3、及时报送资料。各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及下属单位 银行账户情况,如实填报附表并签字盖章,于 20xx 年 5 月 30 日前,将附表以纸质及电子版形式并汇同其他资料(开户 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证复印件、开 户依据复印件、“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户审批表” 复印件或“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变更审批表”复印 件)加盖公章一并报市局国库处。【篇三】单位账户清理排 查情况自查报告

  

篇四:单位账户自查报告

  银行支付结算业务自查报告银行支付结算自查 报告

  银行支付结算工作自查报告根据相关文要求,我行高度重 视,积极和人民银行沟通,对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工作 考核办法》认真梳理,解释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支付结算工作的检查期间为 20XX 年 1 月 1 日到 20XX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要求我行认真组织了综合管理部、综合业务部的 相关人员对我行的支付结算业务和各项管理工作开展了自查,包 括综合管理、支付系统管理、结算管理、银行卡管理、账户管 理。经自查,我行辖内网点能够依法经营,内控制度健全,并能 按照相关法律和人民银行要求办理各项业务,未出现重大的操作 性错误。

  (一)综合管理 1.我行积极参加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 会议,遵守会议纪律,按照会议要求准备相关会议资料,会后及 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相关内容,贯彻执行支付 结算法律法规,保障支付结算活动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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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我行按时报送年度支付结算工作总结,涉及支付结算工作 的重大事项及重要案例及时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并根据工作安 排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完成年度支付结算金融服务报告、支付通讯 等支付结算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3.加强支付结算人员新业务知识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支 付结算服务水平。

  (二)支付系统管理 1.我行严格执行支付系统清算纪律,加强支付系统安全管 理。按照现代化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系业务处理办法、手续办理 各项支付业务。规范直接参与者地方押密钥的领用、登记和保 管,制定支付系统地方押密钥管理岗位职责并合理设置人员岗 位。

  2.加强支付系统流动性管理,建立了清算账户和同城清算备 付金账户资金头寸的日常监测和预警机制,确保了支付系统安 全、稳定、高效运作和各项通过支付系统办理的业务顺利开展。

  3.按时报送支付清算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业务测试、 模拟运行、业务需求及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等相关材料,搞好 支付结算综合反映。

  (三)结算管理 我支行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制度、业务处理 手续和实施办法组织结算业务管理。规范支付结算工具创新业 务、有关票据结算凭证的印制和结算印章的刻制,以及对票据、 重要结算凭证、结算印章、银行汇票密押、数字签名等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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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用的管理。同时,认真、及时做好支付结算数据的统计和编报 工作,努力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结算管理方面的情况调查及专题 文字材料。

  (四)银行卡管理 1.特约商户管理。我行已建立商户风险评级及风险审批制 度,营销客户经理、pos 后台管理人员以及市行、省行审批人员、 监控检查等岗位相互分离,严控商户准入及审批管理。我行暂无 低扣率、零扣率商户,也不存在异地拓展商户。发展特约商户都 经过严格的实名审核和现场调查制度,充分利用联网核查身份信 息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国银联银行卡风险信息共享系统 等核查方式,核实商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的个人 身份,到现场调查了解商户的经营背景、营业场所、经营、范 围、财务状况、资信等情况,并在 pos 业务管理控制台中登记商 户信息。我行按照要求在银联商户信息注册平台进行商户信息注 册。特约商户在银联商户信息注册系统中信息与真实信息相符, 包括商户名称、商户编码、商户类别码、收单机构代码、受理机 构代码、地区代码、商户状态、终端编号等内容。

  2.我行发卡业务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 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各项个人结算 账户业务,未发现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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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及时监测银行卡交易与使用管理情况,定时查看报表管理 平台上的发卡数、已发卡账户总存款金额和平均余额,配合人行 完成银行卡数据的统计和编报工作。

  (五)账户管理 1.单位账户。从自查情况看,我行在开立单位账户时做到 了:一是加强开户代理人身份识别,要求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必须 与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电话核实;二是强化客户身份证明 文合规性审核,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对个人身份进行核查,对存有 疑义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文通过工商管理局、质监局 网站对其进行核实;三是强调办理单位结算账户各项业务流程监 督,要求办理各项单位结算账户业务必须全程录像监控;四是按 照规定妥善保存结算账户资料文,账户资料必须于保险柜保管, 并落实双人管控原则,未经有权人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账户资 料;五是严格执行已开立账户资金使用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双 重控制,规范客户使用账户办理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性,与反洗 钱可疑交易报告规定相结合,防范客户利用银行结算账户从事非 法交易;六是加强印鉴卡、重要空白凭证等业务单证管理,将空 白印鉴卡视同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严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严 密重要空白凭证控号管理措施,对外出售凭证纳入系统控制,并 需确认购买人身份。

  2.个人账户。我行对个人账户的自查重点要求在:是否开立 匿名、假名个人结算账户、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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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存复印、境内个人办理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是否开展联网核查 等。经查,我行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机 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各项个人结算账户 业务,未发现违规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自查反映的情况可以看出,我行人民币支付结算管 理工作总体上较为有序,未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各项支付结算法 规执行较为到位,相关人员具备基本业务素质。但是经过检查, 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针对复杂多变的银行突发事,我行各项突发事应急方案 还不够完善,应急演练工作落实不到位,相关人员缺少应对经 验。

  (2) 我行支付结算业务存在支票影像截留业务成功率不高的问 题,没有全部实现与人民银行影像支票系统对接,支票影像交换 业务开展存在困难。

  三、整改措施 针对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我行将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 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认真执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法经营, 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我行的支付结算管理水平,维护银行业 支付体系的安全。

  

篇五:单位账户自查报告

  银行支付结算自查报告 为维护支付体系的安全和效率,严肃支付结算纪律,完善支付结 算制度,提高支付结算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人民银行和总行 要求。我支行成立了以某某为组长,以某某为成员的自查小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票据管理实 施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中 国 、 、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 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人 、民币银行 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大额支付系统业务 》《 》处理办法(试 行)、 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 《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 系统业务处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 的通知》等有关支付结算业务管理、支付清算系统管理和支付信息报 送的规范性文件对我支行办理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票据、银行卡、 支付系统、支付信息报送等支付结算业务进行了自查,自查内容如下:

  一、支付结算管理

   (一)支付结算内控 我支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内控相关规 定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建立了严密的内控制度和操作程序。

  (二)支付结算制度 我支行根据相关的支付结算活动规章政策、操 作程序、实施范围等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制定了规范的操作制度。

  (三)支付结算代理 未办理支付结算代理业务。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

  (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 我支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 管理办法》等规定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共开立了 户单位结算账户, 其中 户已经人民银行批准,其余 户为财政户,因历史原因未报人行 批准。本行安排査银芳同志负责每月单位账户对账的相关事务,每月 10 日之前所有账户能对账完毕,目前未发现未达账项。本支行已为 所有有余额的账户开办了短信服务,账户余额有变动账户使用人能立 马知道。

  (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含银行卡账户)业务 我支行按照《中国

   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开立个人结算账户,要求客户出 示有效证件并留存复印件,对客户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联网核查,对 证件信息不符者拒绝办理。要求客户填写《个人账户申请书》,并积 极推广短信服务,以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性。

  (三)银行结算账户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 开立结算账户时,按照“了 解你的客户”原则,切实履行对客户的调查职责,严格执行适合制度, 认真审查客户开户的资格以及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

  三、票据业务

  (一)票据业务基本规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规 定办理票据业务,积极组织员工学习新的票据知识和操作程序。目前 为止只办理了支票业务。

  (二)支票业务 支票业务是日常业务中常见的,财政账户使用较多。

  支票金额超过五万元要求出示有效证件并留存复印件,登记大额支付 登记薄。对所有支票折角验印,与预留印签核对真伪。

   四、银行卡业务 (一)发卡业务 发卡业务按照《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办 理,相关材料等同个人结算账户。

  (二)交易监测与使用管理情况 定时查看报表管理平台上的发卡数、 已发卡账户总存款金额和平均余额。

  (三)受理市场特约商户管理情况 未办理,正在积极推广。

  (四)终端机具管理情况 终端机具管理严格,未出现不良情况。

  (五)收单服务外包机构管理情况 每天在报表中查询和打印前一个 工作日的收单业务,及时整理入账。

  (六)受理市场秩序维护情况 受理市场秩序良好。

  五、支付系统

   (一)业务管理情况 我支行已于去年开通了大小额支付系统,实现 了汇兑业务的实时到账,并有 3 名员工取得了支付系统操作资格。

  (二)业务处理情况 及时为客户办理支付业务,金额在五万元以上 要求客户预留有效证件。

  (三)系统应急管理 系统使用正常,未使用应急管理。

  (四)系统运行维护情况 系统运行正常,维护及时。

  六、支付信息报送 (一)支付业务报表填报情况 (二)支付信息分析报告报送情况

  

篇六:单位账户自查报告

  精品文章

  《账户清理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 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我社认真贯彻落实,及时组 织对辖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进行自查和 检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支付结算内控管理情况。我社严格执行印、押、证分管分用 和交接制度,所有重要单证、重要物品及预留印鉴卡全部纳入操作员 钱箱管理,按要求建立了《印章使用保管登记簿》、《印鉴卡使用管理 登记簿》;严格履行查库制度,社主任按要求定期、不定期进行查库, 并把查库情况在《查库登记簿》中进行详细记录;重要单证、重要物 品的领用、使用、保管、交接以及作废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没有账 实不符的情况;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行社的有关要求办 理资金支付,建立了大额现金登记簿,对现金支付 5 万元(含)以上 登记大额现金登记簿,大额交易严格按照反洗钱的相关规定逐笔进行 了审批,并在大额现金交易登记簿中进行了登记、备案,支取 5 万元 以上现金由社主任审批;做到了资金支付层层把关、责任明确。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自查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我社日常工作中能严 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办理单位银行 结算账户业务。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建立了客户身份登记

   精品文章

  制度,严格执行开户程序,审查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确认开户单位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根据审慎性原 则认真的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 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 进行监控;建立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及保密制度,按规定 保管和使用客户账户资料及预留印鉴卡;按照“谁的钱进谁的账,由 谁支配”的原则,根据客户要求办理资金收付业务,进一步加强与客 户预留印鉴的核对,防范诈骗风险。

  (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情况。我社现共有账户 12 个,其 中:基本存款账户 8 个、专用存款账户 4 个。经自查,开立的基本户 和核准类专户都具有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许可证,开户单位提供的开 户资料和证明真实、齐全,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使用要 求,全部账户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了登记或向人民银行备案, 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设置正确,口令管理严密,无违规开立多头账户 问题,无临时存款账户超期使用现象,无出租、出借、转让账户和

  改变账户性质等行为,账户的查询一律按规定办理,无放宽开户 条件等违规办理开户。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严格按人民银行规定办 理。

  六、整改措施及今后打算 为进一步推动支付结算业务发展,积极开拓支付结算渠道,不断 提高支付结算水平,我社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支付结算业务的服务 水平。

   精品文章

  (一)加强对支付系统管理办法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现代化 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及《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严格 按照操作流程办理业务,遵守大额约定时间,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二)加强与单位的沟通联系。努力做好我社的账户年检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支付结算业务水平。积极开展支付结算培 训工作,准确把握支付结算制度规定,熟练掌握各项服务品牌的业务 操作流程,切实提高柜台业务办理效率。在加强对支付结算工作业务 管理的同时,加强对支付结算业务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反洗钱的有 关制度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提高结算人员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各 项支付结算业务规定,细化业务处理流程,加强结算内部控制,防范 支付风险;培养全体员工的品行素质和责任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防控“道德风险”,确保支付结算业务健康发展。

  (四)强化宣传,提升竞争力。加大对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 统结算、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支付结算服务品牌的宣传工作,进一步 改善农信社的支付结算环境和提升农信社的企业形象。

  xx 年八月一十五日篇二:个人账户管理自查报告 xx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记录 和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涉及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合法利 益,为规范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管理,维护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 益,我局严格按照《xx 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新农保和城居 保个人账户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xx[xx]12 号)文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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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制定措施,边查边改,做到了建账完 善、记账清楚、对账及时、实账管理、信息安全,并对我市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进行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为确保我市城乡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我局认真研究,制定 检查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相关人员 为成员的专项工作检查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组长靠前指挥, 亲自抓落实,带头组织检查工作。同时,我们还争取市财政局、市农 村信用社的支持,集中力量开展检查。在开展检查的过程中,我局严 格对照文件精神和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做到了“不留死角, 不降低标准,不弄虚作假”,并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自查报告

  问题和不足,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做到了不等、 不靠、不拖。

  (二)建章立制,个人帐户管理规范。

  为实现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的规范化、制度 化,我局根据个人帐户目标管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个人 账户管理制度》、《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信息及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内控稽核制度》、《业务经办制度》等办法和措施,不断完善和细化 业务流程,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参保登记、缴费管理、待遇发放、个 人账户管理、基金管理等各个环节规范运行,做到经办规范、管理科 学、服务到位、高效优质,为个人帐户管理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运行提 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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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开展自查,实事求是查缺补漏。针对专项检查的内容和要 求,我市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管理自查情况如下:

  一是建账情况:

  为实现个人账户管理“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 依托《云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对参保人参保信 息及时准确记录,截止 xx 年 6 月,为全市。万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 人员及时建立了个人账户并进行管理,个人账户建账率达 100%,准 确率达 100%。个人账户管理内容为:个人基本信息(参保人姓名、 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社会保险编号、户籍地址、户名、当 前缴费档次、缴费累计月数、缴费总额),参加险种信息(险种 类型、参保年月、参保状态、缴费状态)和综合信息(缴费明细信息、 待遇发放信息、当前待遇信息、待遇变更信息、特殊身份信息、人员 变更信息)准确、齐全。

  二是记账情况 1.账户记账。参保人员按规定缴费后,业务系统将“个人缴费”、 “政府补贴”及时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记录完整齐全准确,无缺 记、漏记、错记情况,截止 xx 年 6 月,个人缴费共计 x 万元,政府 补贴 x 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并按照分开记 录、按比例冲减的原则分别从“个人缴费”和“政府缴费补贴”中列 支,截止 xx 年 6 月,共发放养老金 x 亿元。

  2.账户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从缴费次月起开始计息,于每年 12 月底结息;年内单利,逐年复利;业务系统及时准确地为参保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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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和记入利息;在一个结息年度结束时,按照规定 对当年度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进行结算;个人账户储存额按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截止 xx 年 12 月,为全市 71.6 万参保人分别记息,个人账户利息共计 x 万元。

  3.账户转移:参保人员在本市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 险关系,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参保人跨本市流动时,调出地社保 机构应向调入地社保机构转移基本养老保

  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中全部储存额资金(含个人账户累计本息), 现阶段已启动市内转移业务,市外转移业务暂未启动。

  4.账户继承。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 领取完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不含政府补贴)一次性支付给法 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截止 xx 年 6 月,共办理一次性支付业务。

  笔,死亡注销登记。人,发放丧葬补助 x 万元。

  三是对账查询情况。

  1.与部门对账。我局及时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和基金管理办法,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信社联发《xx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 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费收缴管理办法(试行)》,对城乡居民社会养 老保险基金实行单独记帐、单独核算,在市农信社开设了城乡居民社 会养老保险收入户、支出户、基金专户,每月 10 日人社、财政、信 用社三方集中对帐,不定期与乡(镇、街道)经办机构对帐,做到证、 表、册、账、钱和管理信息系统六相符,市、乡、村一致,确保户清、 人清、账清,做到人表相符、人账相符、账账相符,账钱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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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与参保人对账。各乡(镇、街道)在缴费年度结算后,通过对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收入明细、个人账户支出明细等基本信息进行公 示,开始和参保人员对账。参保人对个人账户信息有异议的由参保人 员提出修改申请,经办人员初审,乡

  (镇、街道)负责人审核,市级经办机构复审,并保留调整前的 记录。凡参保人员对账后书面申请对个人账户进行核查的,其所属乡 (镇、街道)经办机构要 30 日内上报核查情况,市城乡居民社会养 老保险局将视情况进行专项稽核。

  四是个人账户实账管理情况。个人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并 与基础养老金分账管理;在业务系统中按要求对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 进行核算;不存在将个人账户储存额挪作他用或提前支取的情况;地 方财政补贴及时到位;在财政补贴到账或收到财政部门提供的到账通 知后及时完成个人账户记录;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额到账后,个人缴费 额和地方各级财政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同时记入个人账户;地方财 政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与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资金同步计息。

  五是信息化与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我局建立了业务经办、财务管 理、数据管理等制度;个人账户依托信息系统进行建账、记账、管理、 结算与查询;信息系统具备权限管理、口令控制等功能,专人负责;

  制定了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办法,在装有信息系统的计算机上安装了防 火墙和杀毒软件,及时备份数据,有效地确保了信息系统的安全。

  (四)制定措施,确保整改及时到位。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不 足,我局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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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系统计息与银行计息不一致,xx 年系统内按一年期存款利率 计算,银行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算,导致 133 篇三:结算账户自 查报告

  支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按 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结合账户管理实施细 则,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由账户管理专人对银行结算账户进行了 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现检查工作已经结束,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行截止月共有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其中,基本账户个、一般 账户个、专用账户 123 个、临时账户 1 个。现有的银行结算账户中, 全部已按办理开户许可证,开立符合人民银行对于账户管理的要求。

  二、具体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开立情况 1、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 行专夹保管。

  2、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专用存款账户的支取现金能按照规定执行。

  2、一般存款账户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3、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单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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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 5 万元的,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证款项支付 合法合规。

  1、由于人员变动,责任不清,账户资料保管不善等原因,有个 别结算账户资料留存不完整,变更资料不齐全,变更申请表填写不规 范。

  2、个别账户,因业务开展等原因,专户取现标志与人行账户管 理系统中不符;部分账户开立时间较早,在业务系统中资料录入不规 范。

  3、部分开户企业营业执照中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未 向我行提出变更申请,致使我行账户资料未做及时变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屯兵团支行结算账户整改报告 为完善我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针对前期检查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和实际情况,我行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1、对于资料保存不完整的问题,我行积极联系企业,努力补齐 资料;在以后的工作明确责任,建立合适的奖惩机制,确保账户资料 妥善保存。对于变更申请填写不规范的情况,耐心向企业人员说明, 要求企业人员按照要求填写。

  2、对于业务系统中账户信息录入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况,我行安 排人员进行比对、核实,确保系统内信息与账户资料一致并符合要求。

  3、对于账户信息变更不及时的情况,我行加强对企业人员进行 账户管理方面的宣传,讲解账户管理对日常业务的影响,促使企业人 员及时向我行提供账户信息变更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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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再次学习《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按照实施细则, 严格遵守办法规定,确保结算账户管理的合法合规。

  5、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检查工作。今后,我行将定期 对结算账户资料的管理,进行专项检查,以督促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 的管理工作,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

  通过这次自查,使我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提 高,以有效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违规开立账户进行 洗钱犯罪活动,确保金融业务的稳健运行。篇四:银行结算账户自查 报告

  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工作,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按 照办事处《转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人民 币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xx 办发[xx]x 号)文件要求,我区联社及时转发了文件,结合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由各信用社安排专人对银行结算账户进行了 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现检查工作已经结束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信用社 xx 年 4 月共有单位银行结算帐户 1172 个,其中,基 本帐户 964 个、一般帐户 60 个、专用帐户 123 个、临时帐户 25 个。

  现有的银行结算帐户中,由于各种原因,未办理开户许可证的帐户 404 个,其中基本帐户 353 个,一般帐户 19 个,专用帐户 21 个,临 时帐户 11 个。通过本次自查,撤消不符合规定的账户 13 个,转入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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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悬未取户 240 个。

  二、具体情况〈一〉、银行结算帐户的的管理和开立情况 1、我区信用社银行结算帐户的开立、使用和撤消,都由各社确

  定一名人员进行审查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2、新开立的银行结算帐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

  行专卷专夹保管。

  3、大部分社的银行结算帐户的都建立了开销户登记簿,实行了

  开销户登记制度,开户资料基本完整。

  4、开立的基本存款帐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帐户和临时存款帐

  户,绝大多数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登记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二〉 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专用存款账户的支取现金大多能按照规定执行。

  2、一般存款账户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3、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单笔 超过 5 万元的,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证款项支付 合法合规。

  三、存在问题 1、个别社由于人员变动,责任不清,账户资料保管不善等,使 银行结算账户资料留存不完整。

  2、部分社的个别账户,因业务开展等原因,需经人民银行批准 的,未及时报送人行批准核发开户核准通知书。

  3、个别社的专用账户和临时账户提现未报经人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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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因未对账户资料年审,部分存款人账户信息变更后,不及时 通知开户银行变更,致使信用社对存款人变更的信息无法及时处理。

  四、纠改措施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我区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 况,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纠改:

  1、要求各社组织人员再次学习《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按照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办法规定,确保结算账户管理的合法合规。

  2、对未经人行批准开立的部分银行结算账户,督催各社限期清 理或按照办法要求重新审查后办理开户手续。

  3、对临时账户超过一年期限,又未申请延期的以及一年未发生 业务且与信用社无债务关系的银行结算账户,通知存款人予以销户或 转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篇五: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工作,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按 照办事处《转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人民 币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xx 办发[xx]x 号)文件要求,我区联社及时转发了文件,结合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由各信用社安排专人对银行结算账户进行了 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现检查工作已经结束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信用社 xx 年 4 月共有单位银行结算帐户 1172 个,其中,基 本帐户 964 个、一般帐户 60 个、专用帐户 123 个、临时帐户 25 个。

  现有的银行结算帐户中,由于各种原因,未办理开户许可证的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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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4 个,其中基本帐户 353 个,一般帐户 19 个,专用帐户 21 个,临 时帐户 11 个。通过本次自查,撤消不符合规定的账户 13 个,转入久 悬未取户 240 个。

  二、具体情况 〈一〉、银行结算帐户的的管理和开立情况 1、我区信用社银行结算帐户的开立、使用和撤消,都由各社确 定一名人员进行审查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2、新开立的银行结算帐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 行专卷专夹保管。

  3、大部分社的银行结算帐户的都建立了开销户登记簿,实行了 开销户登记制度,开户资料基本完整。

  4、开立的基本存款帐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帐户和临时存款帐 户,绝大多数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登记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专用存款账户的支取现金大多能按照规定执行。

  2、一般存款账户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3、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单笔 超过 5 万元的,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证款项支付 合法合规。

  三、存在问题 1、个别社由于人员变动,责任不清,账户资料保管不善等,使 银行结算账户资料留存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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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部分社的个别账户,因业务开展等原因,需经人民银行批准 的,未及时报送人行批准核发开户核准通知书。

  3、个别社的专用账户和临时账户提现未报经人行审批。

  4、因未对账户资料年审,部分存款人账户信息变更后,不及时 通知开户银行变更,致使信用社对存款人变更的信息无法及时处理。

  四、纠改措施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我区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准备从以 下几个方面进行纠改:

  1、要求各社组织人员再次学习《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按照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办法规定,确保结算账户管理的合法合规。

  2、对未经人行批准开立的部分银行结算账户,督催各社限期清 理或按照办法要求重新审查后办理开户手续。

  3、对临时账户超过一年期限,又未申请延期的以及一年未发生 业务且与信用社无债务关系的银行结算账户,通知存款人予以销户或 转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4、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检查工作。今后,联社将按年 对信用社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进行专项检查,以督促信用社加强对 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工作,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

  总之,通过这次自查,使我区农村信用社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 作,得到了加强和提高,但在个别社还存在部分问题,有待与我们在 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和纠正,以有效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 范和遏制违规开立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活动,确保金融业务的稳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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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

  第二篇:“账户清理、反洗钱工作集中专项行动”自查报告通辽

  奈曼农村合作银行东升分理处 “账户清理工作集中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为加强账户管理,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积极推动个人人民币存

  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全面达标,根据《内蒙古自治 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内蒙古农村信用社“账户清理、反洗钱 工作集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内农信发„xx‟388 号)文件精神,我 行开展了“账户清理、反洗钱工作集中专项行动”自查工作,现将自 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核实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核实工作,积 极推动此次工作的开展。

  (二)按照总行下发的虚名、假名、匿名、疑义的客户信息,逐 条对银行存款账户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对尚未核实和疑义的账户,本 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对熟悉、认识的能够找到的客户,要求携带身份 证件及存折(卡)等到柜台核实。尚未核实的客户信息开户时间较早, 开户证件为存折号码或者存折账号,非身份证件开户,我网点通过走 访,询问,调查,均无法确定客户身份,根据总行文件,对查找不到 住址,也找不到联系方式的账户可直

  接标记为“无法核实”,将这部分账户信息纳入无法核实中。

  (三)对已核实为虚假、假名、匿名的账户,一律要求客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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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户处理,不得将核实为虚假、假名、匿名的账户信息与已核实为真 实的客户信息进行合并。

  (四)对已死亡的客户要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出具注销户口证明, 对外出无下落、无法联系的客户要协调村委会(居委会)出具外出无 法联系等证明,凭证明材料在核心系统标记为“无法核实”。

  (五)对截止 xx 年 6 月 30 日三年(含)以上未发生任何交易的 账户,列入暂不纳入核实范围。

  (六)对在柜面做核实信息的,妥善保管核实清理资料,核实资 料一式二份,一份随凭证装订,一份专夹保管。

  (七)在营业室外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公告中明确告知客户对身 份信息错误的账户依法中止提供服务,避免引起社会公众的误解和不 良社会反应,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核实工作的认知度。

  xx 年 12 月 1 日 第三篇:自查清理报告整改报告 通过这次新农合中心和卫生执法监督所对我站的督导检查工作, 整改如下:

  1、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的采购和零差率销售,100%使用基本药物。

  2、统一使用新农合复式处方,用药处方划价与收费相符,处方 要规范。

  3、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情况,门诊补偿登记要与卫生室登记相 符。

  4、规范一般诊疗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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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禁止调换处方(药品)变通报销现象。

  6、药品使用过程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7、统一药品购进渠道,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8、定期对住院补偿、门诊统筹及门诊家庭账户补偿进行公示。

  第四篇:账户清理情况汇报账户清理情况汇报 关于规范清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工作的汇报为切实规范行 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使用加强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 治理腐败。结合“小金库”专项检查分六个小组对全县所有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在国有、国家控股银行或经批准允许为其开户的商业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本次清理共检查会 计独立核算单位 119 个查实账户 299 个其中零余额账户 127 个特批专 户 76 个贷款户 12 个予以保留。撤销不规范账户 12 个归并 84 个。清 理专户沉淀资金 630 万元。本次检查自 xx 年 5 月份开始分三个阶段 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要求对本单位及 所属单位的银行账户作全面彻底的清查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有 关政策规定对现有银行账户提出取消、归并或保留的处理方案。第二 阶段为有关部门核查阶段“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 据掌握的情况有重点地进行核查。第三阶段为审核处理阶段“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单位提供的报表及核查结果根据 政策规定进行审核提出保留或撤并意见并购跟踪监督落实情况。

  一、检查内容 1、检查是否将所有银行账户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且由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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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具体负责管理 2、清查不符合银行账户管理有关规定设立的银行账户。

  3、清查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开设的银行账户 4、清查未经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和专用 存款账户。

  5、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的行为。

  6、个别单位为了银行的揽储业务开户的存款折。

  7、个别金融单位为拓展业务未经批准私自为预算单位开设的账

  户。

  二、问题处理情况一对已审批未备案的银行账户或已备案但发生

  变更未履行审批、备案手续的银行账户须说明原因补办相关手续二对 未经审批开立的银行账户须说明原因补办审批手续经复审不予保留 的一律撤销三存在下列情况的办理销户手续 1 银行账户在开立后半 年内未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 2 临时银行账户使用期满的 3 预算单位被 合并被合并单位银行账户应全部撤销资金余额应转入合并单位的同 类账户销户备案手续由合并单位办理 4 预算单位合并组建一个新的 预算单位各单位原账户全部撤销重新开立银行账户 5 预算单位因机 构改革等原因被撤销的按相应的政策处理其银行账户资金余额并按 规定撤销其银行账户 6 基本建设项目已竣工决算且项目资金结算完 毕的 7 专项资金使用完成的四同一性质或相似性质的银行账户予以 归并进行分账核算将待核销账户内的资金按规定划转并办理销户手 续。五因业务变化不需要继续保留的银行账户办理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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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对清理后确需保留的银行账户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汇总、分 类、造册登记建立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档案。经审核处理应撤消或 归并的银行账户各单位须在 7 日内到相关开户银行办理撤销手续并 将经人民银行批准撤销的销户 证明送县财政局备案。

  2、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归并和撤销实行财政 审批、备案制度。行政事业单位须由单位财务机构统一办理本单位银 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归并和撤销手续并负责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申请开立及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并承担相应责任。

  3、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应全部纳入非税收入系统收入过渡 户原则上不予保留。特殊情况和国家有明确规定的经财政部门批准行 政事业单位方可在银行开设收入过渡户和特殊专户。收入过渡户用于 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归集和上缴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行政事 业单位的特殊专项收支活动。

  4、对一部分资金结余数额大资金存放时间长的财政审批账户进 行重点管理为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增强财政支付能力对一部分长 期滞留专户的财政资金建议缴回国库代管。xx 年九月二十日 第五篇:财政账户自查报告卓尼县农村信用社 开展财政资金风险排查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办公室文件》(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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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办发【xx】 57 号)转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对财政账户进

  行风险排查的紧急通知》(银监办发【xx】 52 号)精神,我县联社积极配合上级指示,组织工作人员对辖

  内的财政账户进行了专项风险排查工作,现将我县联社对财政账户风 险自查的结果报告如下:

  一、周密组织,换人排查 我县联社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按照监管局要求,排 查工作必须换人进行,我县联社认真组织,经决定抽调营业部副主任 及对账人员,共四人,集中力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分门别类,统计排查 此次排查的主要对象是截至 xx 年 2 月 28 日,各级财政部门在辖 内的账户开立及资金划付情况。经调查,辖内共有财政账户 11 户, 账户余额合计 110439238.48 元。

  我们的工作人员对这 11 户财政账户经行了核对确认,逐笔查看 了所有账户的开户手续,印鉴登记,检查中无开立手续不齐全的账户, 所有的印鉴登记齐备,并保存完好。通过统计排查,确保了账户开立 的手续齐备,真实有效。

  三、逐笔对账,确保无误 安排工作人员对辖内所有财政性存款账户资金往来情况经行对 账。其中,余额对账基准时点为 xx 年 2 月 28 日。发生额对账时段为 xx 年 2 月 1 日至 2 月 28 日,若 xx 年 2 月没有业务发生,向前追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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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时段为 xx 年 12 月 1 日至 xx 年 2 月 28 日。我们的工作人员对这 11 户财政账户经行了书面对账,并经开户方盖章确认,印鉴确认,确保 了排查账户核对准确无误。

  内容仅供参考

  

篇七:单位账户自查报告

  单位账户清理排查情况自查报告

  【篇一】单位账户清理排查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 户开立、

  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我社认真 贯彻落实,及时 组织对辖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 现金支取业务进行自 查和检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 下:

  一、 支付结算内控管理情况。

  我社严格执行印、押、证分管分用和交接制度,所有重 要单证、 重要物品及预留印鉴卡全部纳入操作员钱箱管理, 按要求建立了《印 章使用保管登记簿》、《印鉴卡使用管理登 记簿》;严格履行查库 制度,社主任按要求定期、不定期进 行查库,并把查库情况在《查 库登记簿》中进行详细记录;

  重要单证、重要物品的领用、使用、 保管、交接以及作废严 格按规定程序执行,没有账实不符的情况;

  按照《现金管理 暂行条例》和上级行社的有关要求办理资金支付,

  建立了大 额现金登记簿,对现金支付 5 万元(含)以上登记大额现

  金 登记簿,大额交易严格按照反洗钱的相关规定逐笔进行了审 批,

  并在大额现金交易登记簿中进行了登记、备案,支取 5 万元以上现金

  由社主任审批;做到了资金支付层层把关、责 任明确。

  二、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自查情况。

  (-)银行结算账户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我社日常工 作中能

  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存 款账户实名 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办理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按照“了解你的客 户”的原则,建立了客 户身份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开户程序, 审查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

   性和有效性,通过联网核查系 统确认开户单位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

  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 的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 及账 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建立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 及 保密制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客户账户资料及预留印鉴 卡;按照“谁 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根据客户 要求办理资金收付业 务,进一步加强与客户预留印鉴的核 对,防范诈骗风险。

  (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情况。我社现共有账户 12 个,其 中:基本存款账户 8 个、专用存款账户 4 个。经自查, 开立的基本户

  和核准类专户都具有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许 可证,开户单位提供的 开户资料和证明真实、齐全,符合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使 用要求,全部账户在账户管理 系统中及时进行了登记或向人民银行 备案,账户管理系统操 作员设置正确,口令管理严密,无违规开立 多头账户问题, 无临时存款账户超期使用现彖,无出租、出借、转 让账户和 改变账户性质等行为,账户的查询一律按规定办理,无放 宽 开户条件等违规办理开户。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严格按人 民银 行规定办理。

  三、整改措施及今后打算。

  为进一步推动支付结算业务发展,积极开拓支付结算渠 道,不 断提高支付结算水平,我社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支 付结算业务的 服务水平。

  (-)加强对支付系统管理办法的学习。认真学习《中 国现代 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及《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 处理办法》, 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业务,遵守大额约定时 间,做好对外宣传工

   作。

  (二) 加强与单位的沟通联系。努力做好我社的账户年 检工

  作。

  (三) 加强培训,提高支付结算业务水平。积极开展支 付结

  算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支付结算制度规定,熟练掌握各 项服务品牌 的业务操作流程,切实提高柜台业务办理效率。

  在加强对支付结算 工作业务管理的同时,加强对支付结算业 务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 反洗钱的有关制度报告大额和可疑 交易;提高结算人员的业务水平, 熟练掌握各项支付结算业 务规定,细化业务处理流程,加强结算内 部控制,防范支付 风险;培养全体员工的品行素质和责任感,提高 风险防范意 识,防控“道德风险”,确保支付结算业务健康发展。

  (四) 强化宣传,提升竞争力。加大对人民银行大、小 额支 付系统结算、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支付结算服务品牌的 宣传工作, 进一步改善农信社的支付结算环境和提升农信社 的企业形象。【篇 二】单位账户清理排查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堵塞资 金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推动党风廉政 建设深入开展, 根据中央有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参 照《省财政厅、人行兰 州中心支行关于检查清理省直预算单 位银行账户通知》(甘财库

  【20xx】10 号)的做法,市财政 局决定对市直预算部门(单位)银

  行账户进行检查清理。现 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清理范围 市直所有预算部门、单位(含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在金 融机构

  开设的全部账户,包括基本账户、一般存款账户、零 余额账户、各

   类专用存款账户。

  二、 检查清理步骤 银行账户检查清理工作采取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 合的方式,

  分两个阶段进行:

  1、 自查阶段。根据《甘肃省省直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 行办法》 (甘财办【20xx】72 号)规定:市直预算部门(单 位)执行“银行

  账户设立、变更、撤销由财政审批、备案制 度”。市直预算部门(单 位)应据此对本部门及所属基层预 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查。

  凡未经市财政局审批开设 的账户,一律撤销;对核算资金性质相同, 重复多头开设的 账户,进行撤并;对一年以上不发生业务的账户, 予以撤销。

  2、 检查阶段。市财政局将抽调专人组成账户检查工作 组,结

  合市直预算部门(单位)自查结果,对照市财政局已 备案的账户信 息及人行兰州中心支行支付处协助提供的有 关信息,对市直预算部 门(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重 点检查。凡漏报、瞒报的账户 将视同“小金库”,依据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1、 认真组织实施。为便于银行账户动态监管,市财政 局将启

  用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此次检查清理的所有账户信息 均将作为基础 资料录入系统,希望各预算部门(单位)要高 度重视此次银行账户 检查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所属基 层单位的督导,认真组织做 好自查工作。

  2、 全面彻底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预算部门

  (单位)要全面、及时整改到位,该撤销的一个不留,该合

   并的一个不少。

  3、 及时报送资料。各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及下属单位 银行账 户情况,如实填报附表并签字盖章,于 20xx 年 5 月 30 日前,将附

  表以纸质及电子版形式并汇同其他资料(开户 许可证复印件、组织 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证复印件、开 户依据复印件、“兰州市机 关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户审批表” 复印件或“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 银行账户变更审批表”复印 件)加盖公章一并报市局国库处。【篇 三】单位账户清理排 查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的通知》文 件精神 要求,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召开会议讲解 文件精神,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内容 及相关公司相关文件 制度;对单位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情况 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 汇报如下:

  一、成立自查领导小组 公司召开了相关会议,会上传达了集团文件精神,并成 立了以 董事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 制度建设方面 我公司自成立以来,结合运营情况不断建立健全财务管 理制度, 不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制度》、 《财务费用管理办法》、《费用报销管理办 法》、《财务印鉴管理 制度》、《预算管理制度》以及《会计档 案管理制度》等组成,其 内容涵盖了有关资金的预算、支付、 调度、运用等方面,在公司运 行中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 资金管理方面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费用报销、审批、资金调拨、资金 划拨权 限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1、费用报销及审批权限。

  集团财务部针对费用报销、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 支出的 相关事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并作出要求,使得公司的 费用报销制度 更加完善,提升了执行力。

  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费用报销流程,即“申请(经办人) f 审查 (部门负责人)f 审核(财务人员)f 审签(财务总 监)f 审批(总 裁、董事长)”,在日常费用报销过程中,严 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 度执行,在每一个环节上严格审查,对 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 费用单据一律拒绝报销,做到规 范化、合规化、合法化。

  在费用报销审批上,公司也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首 先要进 行事前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再进入报销 流程。公司费 用报销最终审批人为公司负责人,部门负责人、 财务总监未设置费 用审批权限。

  经自查未发现违规、违纪的费用报销及账务处理。

  2、 资金调拨管理。

  公司目前资金调拨使用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银行账户之间资金调拨。公司根据经营需要,银 行账

  户之间进行资金调拨,调拨时进行了事前申请,填写《付 款/资金调 拨通知书》,待逐级审核,经有权人审批后执行调 拨。

  (2) 按合同预付款或合同约定先付款后开具发票的情 况。

  该类款项付款时,由经办人填写《付款/资金调拨通知 书》,提交事

   前审批资料,待逐级审核,经有权人审批后执 行付款。

  (3) 对外投资的'资金划拨。公司对外投资资金划拨时, 由

  经办人填写《付款/资金调拨通知书》,提交董事会、投资 决策委员 会决议等资料,待逐级审核,经有权人审批后执行 付款。

  截至目前为止,公司对外投资有 X 笔,金额合计 X 万元, 主要 是作为“ X ”及“ X ”两个基金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 以普通合 伙人(GP)名义对其投资。经自查,公司的对外投 资款项的划拨手

  续齐全,均按相关制度执行。

  3、 资金划拨权限。

  公司资金网银划拨设置了相应权限。资金对外支付时, 金额在

  5 万元以内,实行一级制授权,由财务负责人授权;金额 5 万元以上,

  实行二级授权,最终授权人为公司总裁。

  经自查,无越权操作行为。

  四、银行账户管理 公司财务部是银行账户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 开立、

  变更、撤销、使用管理。银行账户实行统一开立、统 一管理。财务 出纳人员为经办人员,银行账户开立、撤销、 使用按公司的资金管 理办法执行,不存在违规开户、变更及 销户情况。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银行账户管理的基本信息台账的建 立、日常 维护和管理。所有银行账户信息均有专门人员制作 账户信息台账并 对信息进行实时更新。

  根据国资委及集团下发的有关银行账户管理相关文件 及会议精 神,公司领导积极组织并积极配团全方位的账户清 理工作,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所有的账 户进行了逐一清查,对 相关零余额账户且在未来无经营安排 的账户进行了一定的清理,于

  2015 年 8 月 7 日撤销了 X — 般存款账户。截至目前公司拥有的资

  金账户主要是:银行基 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等,其中基本存

  款账户 1 个,一 般存款账户 3 个,现列表如下:

  账户名账户性质基本户一般户一般户账号开户行备注 正常正常 正常正常一般户根据集团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拟在现有账 户的基础上再销一个账户,报公司总裁办公 会通过,有权人审批后 执行。

  综上所述,我公司在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方面总体情况 良好。

  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不断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 度体系,提高 日常财务工作的规范性;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 队伍建设,努力提高 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力争使 我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资金 及银行账户管理方面再上新台 阶。

  

篇八:单位账户自查报告

  银行账户管理自查报告范文

  银行账户管理自查报告范文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 了,回顾这段时间取得的成绩和出现的问题,让我们一起认 真地写一份自查报告吧。好的自查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 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银行账户管理自查报告范文,仅供参 考,欢迎大家阅读。

  银行账户管理自查报告范文 1 为切实贯彻落实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内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规 范同业业务经营行为,排查同业业务风险,我行根据《中国 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 监办发〔20xx〕140 号)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 通知》(银发〔20xx〕127 号)等相关文件,积极开展同业业 务风险排查自查工作,主要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开展情况 为保证此次自查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同时为了更好 了解我行同业业务的风险控制、操作管理现状和风险暴露情 况,我行对 20xx 年 X 月 X 日至 20XX 年 X 月 X 日的同业业务 进行重点自查,确保各项同业业务依法合规,风险得到有效 控制。

   (一)同业业务发展状况 目前我行同业业务品种比较单一,仅开展了存放同 业和同业存放二项基本业务。截止至 20xx 年 X 月 X 日,我 行存放同业业务余额为零,同业存放业务余额为 X 万元,分 别为 XX 同业存放 X 万元与 XX 银行同业存放 X 万元。

  (二)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方面 1.内控管理情况。我行建立覆盖同业业务各操作环 节的管理制度《XX 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并严格 按照此制度执行,一是严格按要求对同业投融资业务实施分 类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办法、业务操作流程。二是签 订同业业务授权委托书。三是对各类同业业务的资本和拨备 计提执行相应的制度与办法。相关制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 监管部门监管政策要求。

  2.同业业务授权授信管理情况。我行内部审计部依 据银监办发[20xx]140 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 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的要求,已建立健全我行同业业 务授权管理体系,已签发同业业务授权书,在今后的业务操 作中,我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 XX 部将严格按照授权进行业 务操作,严禁办理未经授权或超授权的同业业务。一是内部 审计部对合规性进行全程跟进,建立健全了前中后台分设的 同业业务内部控制机制。二是建立健全统一的同业业务授信 管理政策,将同业业务纳入统一授信体系。内部制度规定不

   存在绕道监管或逃避监管,选择性理解或曲解监管要求等。

  (三)同业账户开立管理方面 我行严格按照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办理同业账户及

  异地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账户查询、冻结、划扣符合 相关规定。定期对同业账户及异地账户开立情况进行内部检 查,对账户资金往来情况及时进行台账登记。不存在同业账 户出租、出借行为。不存在冒用本机构名义非法开立异地同 业账户情况。不存在异地账户给市场中介公司进行票据买卖 提供通道,定期收取固定费用。

  (四)同业业务开展合规方面 同业业务治理体系较完善,落实专营部门制,授权 管理体系较为健全。

  (一)同业业务操作复核相关规定,与具备准入资 格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二)我行按要求对同业投融资业务实施分类管理, 目前仅存在存放同业和同业存放两种业务。

  (三)我行按同业余额的 0.05%计提拨备;同业业 务资产质量状况较好,我行同业存款均属正常类资产,交易 对手信誉均良好,未出现不良业务。

  (四)我行不存在通过同业业务实现消贷款规模、 降风险资产、调节利润等监管套利,不存在违规利益输送, 不存在账外存放同业;不存在虚增、隐藏、截留存放同业利

   息收入;我行对同业业务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规范,不 存在不合规问题。一是各类同业业务的会计处理合规真实, 会计核算规范,及时、完整、真实、准确的在资产负债表内 或表外记载和反映同业业务及其交易环节。二是不存在混 用、错用、乱用、私设会计科目和账外核算、甚至不记账的 情况。三是不存在实际承担业务风险,通过不规范不真实的 会计记账创新业务模式规避监管的`行为。

  二、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 (一)未建立专营部门负责同业业务经营。

  (二)我行对违反规定办理同业业务的责任追究措 施尚不健全。

  三、问题存在的原因及分析 由于我行规模较小,同业业务种类单一,除同业存 款业务外其他同业业务暂未开办,考虑到人员短缺等问题未 建立专营部门。

  制度尚不健全。目前我行执行《XX 人民币同业存款 业务管理办法》,该制度中并未对违反规定办理同业业务的 责任进行追究,我行在同业管理制度方面尚需完善。

  四、整改及问责 随着我行的日益发展,设立同业专营部门管理同业 业务是大势所趋,成立同业专营部门也将成为我行完善同业 业务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我行正在完善同业业务的相关制

   度,做到各项同业业务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合规有效, 将具体追责措施纳入相关制度中,对于违规办理同业业务的 行为绝不姑息。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定期开展全面自查。针对银监局的风险问题提示, 该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同业业务风险排查,全面 摸清自身同业业务交易背景真实性和业务合规性,排查工作 实现重点科目、重点账户全覆盖。

  有效整改。针对每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 方法进行整改,对已经开展的持同业业务,采取安排专员进 行实时跟踪监测,严格防范风险,保证资金到期收回。严格 执行交易对手准入制度,实行名单制管理。采取措施,稳健 经营。合理进行期限错配,保证充分流动性。我行也将根据 同业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理 业务,加强同业专营部门的管理,将同业业务做到符合监管 部门及本行制度要求。加强同业知识的培训学习,并熟练运 用到实际工作中,使同业业务操作合规有效。

  银行账户管理自查报告范文 2 根据上级行要 求,我行对账户管理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 下:

  一、账户管理情况 我行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 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办法要 求,严把柜面审核关,加大账 户管理力度。

  一是合理运用人民银行帐户管理系统、联网核查公 民身份信息系统,加强开户资 料审查,加大对开户资料的 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的审查力度。

  二是对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重点审查,对 客户身份 资料的变动及时予以更新,对客户身份实行联网 核查,进行客户身份有效的识别,积极做好反**、客户身份 识别、大额及 可疑交易数据报告工作,杜绝利用银行结算 账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对开户企业订立开户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 务,细 化和完善相关职责。四是严格预留印鉴及资料的管 理,并实行建立登记簿专人登记保管制度。五是专人按月向 开户单位签发 存贷款账户余额对账单,进行明细账务核对, 对业务发生频繁、业务发生额大的账户,实行面对面逐笔勾 对,发现问题及时 查找原因,确保资金安全及内外账务相 符。

  二、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岗位职责 按照我行实际, 比照上级行文件,完善岗位分工,规范岗位设置。做到不相 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对 结算账户对账 工作实行专人管理,做到权责分明,责任清晰。同时对会计 人员岗位定期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进一步落实以 岗位制

   约为主要内容的内控机制,防范内控管理隐患。

  三、加强自查力度,防范操作风险 通过本次检查,

  对开户申请、开户资料实行重点检查,对开户资料的有效、 真实性,实行逐一梳理,不留死角,真正把 账户管理各项 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对在综合业务系统操作中的每笔大额支 付汇划往来业务、同城交换业务等业务进行核查, 严格按 照操作规程,规范业务操作,确保资金安全,防范操作风险。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将以上级行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对 账户开立、变更、撤销严格实行临柜人员、坐班主任审核把 关,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加大奖惩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的 责任心,真正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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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单位账户自查报告

  关于 银行支付结算情况的自查报告

  省分行财务会计处:

  根据省分行《转发总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

  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的紧急通知》(皖农发银发〔Ⅹ Ⅹ〕86 号)文件精神,我行领导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高田运同志 为组长的检查小组对我行银行账户、票据业务及支付结算工作情况进 行了一次的自查,由于本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本次检查主要以抽查 为主同时结合各行自查情况进行汇总。现就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行基本能够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 使用、变更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履行账户管理工作职责,按规定保 存账户资料。

  (二)存在问题 1、综合业务系统与人行账户管理系统账户不符。如市分行营业 部基本户较人行系统少 1 户,一般户较人行系统多 3 户。相差原因 如下:基本存款账户:市分行营业部于 2010 年 11 月 12 日对ⅩⅩ 市双发面粉有限公司账户进行睡眠户处理,综合业务系统已销户(无 手续),因该企业已关闭,失去联系,无法到人行撤销账户,在人行 账户管理系统已将该账户加注为久悬户。一般存款账户:ⅩⅩ市谯城 区饲料公司、ⅩⅩ市谯城区粮油贸易公司和ⅩⅩ市粮油食品厂系原农

   行划转破产企业,根据农发银复〔2008〕361 号文件精神综合业务 系统需要对其进行一放一收处理,特开立账户,因资料缺失无法在人 行账户管理系统备案,现ⅩⅩ市粮油食品厂贷款已结清,已在综合业 务系统中进行销户处理。ⅩⅩ年 3 月 17 日安徽协和成药业饮片有限 公司来我单位开立一般户,由于在他行存在久悬户,无法在人行备案, 我行已督促该单位对久悬户进行销户。

  2、开户资料审核不严谨、留存资料不规范。⑴市分行营业部开 户时没有要求客户的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送交我行保管,导致我行留 存资料不全,截止目前缺失开户许可证副本 50 份。⑵ⅩⅩ市财政局 一般户无开户资料。2010 年 12 月 8 日ⅩⅩ市财政局在我行存入通 知存款,由于我行系统设置问题,客户必须在我行开设有存款账户才 能转存通知存款,我行为其开设一般账户 1 个,无开户资料,在该存 款到期后,已及时对该账户进行销户。⑶市分行营业部 2005 年的开 户资料档案部分因保管不善,遗失,蒙城支行棉麻公司因破产清算多 年未果,开户资料缺失。⑷部分客户账户资料过期,部分印鉴卡背面 忘记加盖企业公章。

  3、超期限在人民币结算账户系统备案、未备案和先使用后备案。

  具体如下:

  ⅩⅩ市大生面粉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27 日在我行开立风险 保证金专用账户,我行相关人员于ⅩⅩ年 1 月 20 日在人行账户管理 系统中备案,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备案期限。

  由于我行进行呆账核销,需要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对核销企业开设

   账户,这些企业均为已倒闭企业,无开户资料,无法在人民银行账户 管理系统中进行备案,呆账核销工作结束后,已全部予以销户。

  ⅩⅩ市谯城区饲料公司、ⅩⅩ市谯城区粮油贸易公司和ⅩⅩ市粮 油食品厂由于我行需要对其进行贷款一放一收操作,需要开设账户, 但这些企业资料缺失,无法在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中备案处理。

  对于极个别备案类账户,由于资金性质特殊,使用急迫,账户 开立时手续不够完备,向人民银行报备时不能通过,行领导安排账户 先行使用,报备工作后续补办,这就造成了账户先使用后备案情况。

  4、综合业务系统与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信息不一致。

  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ⅩⅩ工程项目部于 2010 年 1 月 28 日在 我行开设一般存款账户,我行当日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中进行备 案,由于该客户是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下设分支机构,提供的基 本户开户许可证为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证件,对应的人行系统账户名称 为“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而我行系统开设账户时不允许加后缀, 导致我行系统中该账户名称与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中名称不符。

  ⅩⅩ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7 日在我行开立 3 个专用账户,人行备案账号于综合业务系统账号不一致,已于ⅩⅩ年 3 月 24 日进行修改。

  ⅩⅩ市谯城区立德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于ⅩⅩ年 3 月 17 号在我行 综合业务系统中销户,由于工作疏忽,没有立刻在人行账户管理系统 中进行销户登记,已于ⅩⅩ年 3 月 24 日在人行系统中进行销户处理。

  5、违反账户生效日制度办理付款业务。个别客户在我行开立的

   信贷资金专户,没有按照人民币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在账户开立 3 个工作日内就予以办理转账付款业务,如:安徽占元面粉有限公司、 安徽珠东面粉有限公司、ⅩⅩ市吉星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在账户开立当 日即办理转账付款业务;ⅩⅩ市汇丰食品有限公司在账户开立第 2 日即办理转账付款业务,现已无法整改。

  6、未严格执行账户年检制度。由于我行工作执行力度不够,大 部分客户没有及时携带资料来我行进行定期年检,导致部分客户过期 的开户资料没有重新办理并提供,没有保证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

  二、票据及支付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 从每天的业务处理情况来看,各行均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票据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印章管理办 法》等规定进行办理业务,各柜员按各自岗位职责在综合业务管理系 统中按流程进行操作。对每一笔汇出的大额资金,我行员工都能严格 审核其使用范围是否合规,资金去向是否合理,手续签批是否完备, 对不符合我行资金使用范围的,坚决拒绝办理,确保我行资金的安全

  坚持每天查看反洗钱系统,对可疑的大额资金汇划认真进行排查、审 核,做好反洗钱工作。

  (二)存在问题 1、个别票据书写不规范现象,如:2010 年 4 月 14 日安徽大生 面粉有限公司现金支票大小写不符,4 月 20 日安徽占元面粉有限公 司现金支票印鉴章不全,缺少法人印鉴,5 月 20 日安徽三利面粉有

   限公司现金支票背面缺少预留印鉴章等,对于已发现的问题,均已与 客户协调,进行了整改。

  2、未及时对客户身份进行联网核查以辨别真伪。在为不在本我 行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 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 1 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 1000 美元以上 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 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或者影印件。而在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少数操作员行仅对自然人的 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没有进行联网核查以辨别真伪

  

篇十:单位账户自查报告

  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工作,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按照办事处《转发〈人民 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办发[2005]*号)文件要求,我区联社及时转发了文件,结合账户管理实施细 则, 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 由各信用社安排专人对银行结算账户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检 查。现检查工作已经结束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信用社 2005 年 4 月共有单位银行结算帐户 1172 个,其中,基本帐户 964 个、一 般帐户 60 个、专用帐户 123 个、临时帐户 25 个。现有的银行结算帐户中,由于各种原因, 未办理开户许可证的帐户 404 个,其中基本帐户 353 个,一般帐户 19 个,专用帐户 21 个, 临时帐户 11 个。

  通过本次自查, 撤消不符合规定的账户 13 个, 转入久悬未取户 240 个。二、 具体情况 〈一〉 、银行结算帐户的的管理和开立情况 1、我区信用社银行结算帐户的开立、 使用和撤消,都由各社确定一名人员进行审查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2、新开立的银行结 算帐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行专卷专夹保管。

  3、大部分社的银行结算帐户 的都建立了开销户登记簿,实行了开销户登记制度,开户资料基本完整。

  4、开立的基本存 款帐户、 预算单位专用存款帐户和临时存款帐户, 绝大多数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登记证或 开户核准通知书。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专用存款账户的支取现金大多能按 照规定执行。

  2、一般存款账户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3、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 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单笔超过 5 万元的,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证款 项支付合法合规。

  三、存在问题 1、个别社由于人员变动,责任不清,账户资料保管不善 等,使银行结算账户资料留存不完整。

  2、部分社的个别账户,因业务开展等原因,需经人 民银行批准的,未及时报送人行批准核发开户核准通知书。

  3、个别社的专用账户和临时账 户提现未报经人行审批。

  4、因未对账户资料年审,部分存款人账户信息变更后,不及时通 知开户银行变更,致使信用社对存款人变更的信息无法及时处理。

  四、纠改措施 针对自查 中发现的问题和我区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准备从以下几个 方面进行纠改:

  1、要求各 社组织人员再次学习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按照实施细则, , 严格遵守办法规定, 确保结算账户管理的合法合规。

  2、对未经人行批准开立的部分银行结算账户,督催各社限 期清理或按照办法要求重新审查后办理开户手续。

  3、对临时账户超过一年期限,又未申请 延期的以及一年未发生业务且与信用社无债务关系的银行结算账户, 通知存款人予以销户或 转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