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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振伦《公文档案管理法》的学术价值

2022-12-17 12:05:04

1906年,傅振伦出生于河北省新河县,192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解放前曾任职于北京大学、故宫博物院、国史馆筹委会等单位,任过教授、学校系主任、北碚修志馆馆长等职。

公文档案管理法》是傅振伦在档案学研究方面的代表作。该书于1946年由重庆文通书局出版,1947年在上海再版,1958年由中国人民大学重印,1988年又被选人“档案学研究资料丛书”,由档案出版社重新出版。《公文档案管理法》作为民国时期出版的十三部档案学旧著之一,在我国档案学的发展史上具有不容忽视的地位。

《公文档案管理法》全书共分六章。第一章为绪论,论述了公文档案的定义、种类、公文程式的沿革及公文档案处理的必要。第二、三章分别论述了公文处理,较详细地介绍了公文处理的程序和过程,实际上是对文书处理学的系统论述。第四、五章为档案管理,依次论述了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第六章为旧档案整理,论述了我国历史档案的内容、管理方法和研究状况。书末的附录收有《欧美档案馆学论文译丛提要》、《档案与历史》及《拟全国档案馆组织条例》。综览《公文档案管理法》一书,其学术价值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它是我国第一部将文书工作与档案管理结合起来加以全面系统论述的著作,标志着档案学研究的新进展,在我国档案学产生的20世纪三四十年代,基本上是将文书与档案分开来加以探讨的,反映了当时人们还缺乏对文书与档案有机联系的深刻认识。傅振伦对公文档案是这样定义的:“盖公文档案,本为一物。收到之公文,正在处理,尚未完结而未归档者,为公文:及办案结束归档储存者,方可称为档案也。”在本书自序中又写道:“公文为政务处理之记录,档案为机关行政之参考,又为史书资料之所自出。欲提高行政效率,则处理公文与管理档案之方法,不可不讲。”正是认识到文书工作与档案工作的有机联系,傅振伦才将二者结合起来加以论述。这么做意在促进文书档案工作的规范,并借此提高社会的管理效率。因为在人事日繁,档案益多的情况下,“苟不讲求处理公文与管理档案之方策,则建国大道妨碍必多。盖不仅为来日修史之阻害已也。”因而他呼吁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必须详加研究!傅振伦的《公文档案管理法》从整体和全局的高度,紧密结合20世纪40年代档案学发展的实际,体现了人们对文书工作与档案管理内在联系的新认识,把文书与档案工作的基本问题结合起来加以系统阐述,是非常有见地的论著,标志着档案学研究的新进展。

第二、傅振伦先生是我国第一位起草全国档案馆组织条例的人,在该书中又率先把档案馆工作列为档案学研究的内容。他深知档案馆在保存国家档案财富中的重要作用,其作用不亚于图书馆、博物馆。“惟现代化伟大之国家档案库,吾国迄未有也。”因此,他竭力主张兴建中国的国家档案馆,以图档案的“永久保存之道”。在三四十年代的档案学著作中,很少涉及档案馆工作。傅振伦曾亲自考察和研究过英、法等国的国家档案馆状况,对西方国家先进的档案馆有较细致的了解。他还参与了当时国家档案馆的筹建工作,起草了《拟全国档案馆组织条例》。在书中单设一节,专门讲了档案馆的建置问题,其中档案馆的建置三项原则是:“一、馆舍应设都市僻静处所:二、档案库房应与办公处隔绝:三、内部设备应现代科学化,以求档案之安全。”今天看来,仍具指导意义。傅振伦在1940年便撰写了《档案馆学概论》一书,该书实为我国最早的专门论述档案馆工作的著作。因此,傅振伦应是我国档案馆事业及档案馆学的开拓者之一。

第三、重视“旧档案整理”,开档案学著作中专门论述历史档案整理的先河。傅振伦认为档案为“最为崇高”之史料,应加强历史档案的整理和研究。早年参加的几次较大规模的档案整理,使傅振伦认识到档案在历史研究中的作用。他在《档案与历史》一文中指出,公文档案具有可备学术研究的功用,“于国史尤为切要”。“其大部,尽为可信,而伪造者少”:其在史料鉴定工夫上“省却时间及精力不少”。故“良足珍也!”将档案资料作为历史研究的第一手材料和最原始、最可信的资料,其价值因而“最为崇高”,因此,在《公文档案管理法》中,他特设“旧档整理”一章,系统地论述了殷商、汉晋、唐宋、明清及民国档案的内容和整理方法,此外,他还将殷商甲骨刻辞、汉晋竹木简牍、敦煌唐宋经卷及明清皇宫档案等实物资料均视为档案,认为它们“皆珍贵史料,固皆当日之公文档案也。”这大大拓宽了人们对档案学研究对象的认识范围。

第四、最早提出“编辑”为档案管理程序之一的见解。他认为档案管理程序可分为:点收、分类、编号、立卷、归附、装订、参见、编目、典藏、销毁、调卷、阅览、打扫晒晾、检查、编辑等十五步,其中“编辑”之说是当时国内档案界没有涉及的问题,傅振伦先生在对国外档案工作及档案学理论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注意到了美国档案馆已广泛开展编辑工作,他写到:“美国档案馆编辑工作,甚为广泛。如政府公文档案之年报,如合众国档案汇报,如专门报告书,如学报以及公报、指南、目录等等,皆由中央档案馆编辑之,”他非常赞同这种做法,认为“此等书报由档案室担任之较为合理。若论编制统计报告,辑刊历史文件,亦皆档案室应有事也。”傅振伦先生提出的“编辑”理论是我们今天“编研”工作的基础,“编研”是在“编辑”的基础上进一步的扩展和提高。

第五、重视档案保护技术,力求保护技术“现代科学化”。该书中第五章专讲档案保护,其中论述了档案馆的建置原则及其设施装备、“世界最进步之档案馆”的档案保护技术和方法、中国传统的档案图书保护技术。傅振伦主张,为求“档案之安全”,应力求保护技术“现代科学化”,但也“应根据实际而建设”。档案保护既要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手段,又要发扬我国古代的优良传统。这些见解至今仍值得我们汲取。吴宝康先生在《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一书中曾评价道:“傅振伦在书中对‘档案之修整保藏’问题的叙述中,集中了熏蒸消毒、清洁、平熨、修理、调节空气、裱糊、装订、防虫、防潮、防鼠、防火等问题的材料,并提出了修建档案馆的几项原则。虽然还很简单,但已可看到对保管技术的研究项目较前已有增加。可以说档案文件保管技术学的这门科目也正在萌芽中。”这是对傅振伦在档案保护技术学科所做贡献的充分肯定。

《公文档案管理法》一书是我国20世纪40年代档案管理经验的总结,代表了当时档案学发展的水平。虽距今已有60年,但重读此书,仍使人受益良多,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就业指导中心)